北京市政協原副主席、北京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原主任于魯明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河北省張家口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張家口市人民檢察院已向張家口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于魯明享有的訴訟權利,并訊問了被告人于魯明,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張家口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于魯明利用擔任政協北京市大興區第一屆委員會副主席、大興區衛生局局長,大興區人民政府副區長,北京市醫院管理局副局長、局長,北京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副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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