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份關于醫生的處罰通報在網上引發熱議。
11月23日,有網友爆料武漢市中心醫院腫瘤科一名醫生因在醫院外參加核酸檢測結果混檢陽性致病區被管控而受處罰。
一份武漢市中心醫院對醫生的處罰通報顯示,腫瘤科陳醫生于11月18日早晨在社區外核酸點采集核酸后,乘坐公交到醫院上班,中午駕車離開醫院回家后,傍晚17:05再次駕車從家趕到醫院值班,未離開病區。傍晚18:05接到社區電話,告知其早上所做的核酸混檢陽性,隨即該院包括腫瘤科在內的多個病區被臨時管控。
該通報稱,根據員工守則第三章第十四條,“嚴格按照《武漢市中心醫院院感質量控制評價標準》《武漢市中心醫院公共衛生科質量控制評價標準》等管理規定,做好院感防控和疫情報告各項工作”的規定,扣除當事醫生當月津貼25%,取消當年評先評優資格并進行書面檢討。
武漢市中心醫院多名醫務人員確認了這份通報的真實性,并表示已接到醫院通知:上班時間要求在醫院里做核酸。
此事一經曝光,迅速引發熱議,網友形成了兩方陣營。
有不少網友為陳醫生抱不平,認為陳醫生被罰純屬做了冤大頭。
有醫護人員對陳醫生的遭遇表示同情:作為醫生并不能自控一切,情況是這個情況,我們都知道,他很冤,但是醫院里就是這樣規定的,沒有辦法。
對于院方對涉事醫生的處罰,有醫護人員感覺同病相憐:我們也覺得很冤,這沒辦法。
有的網友則認為,院感無小事,醫護人員職業的特殊性,決定了他們要更嚴格的遵守規定,既然陳醫生違反規定,理應被罰。
陳醫生為什么被處罰?目前,大概有這兩種說法:
1.沒有在醫院做核酸檢測
武漢市中心醫院一名工作人員表示:按規定,當班醫護人員應在院內做核酸。雖然陳醫生一整天都是“醫院”與“家”之間工作與生活,且混管陽性并不代表陳醫生核酸結果為陽性,但通報顯示,陳醫生之所以受處罰,是因為違反了醫院院感相關規定,沒有在醫院做核酸檢測。
2.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據海報新聞,武漢市衛健委一名工作人員透露:目前要求武漢公立醫院醫生保持居住地至醫院兩點一線出行,并堅持核酸一日一檢。陳醫生被處罰的原因可能并不只是在院外做核酸,可能是因為沒有堅持兩點一線出行。”
何謂“兩點一線”?武漢市多家公立三甲醫院工作的醫護人員均表示,目前醫院要求保持居住地至醫院兩點一線出行,盡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工作日要在醫院內做核酸,但休息日可以在院外核酸點做核酸。一名醫護人員表示:“如果有違反兩點一線出行的,處罰會很嚴重,比如實習護士違反這個規定醫院可能會直接不要了。”
對于有地區要求“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很多醫護人員表示很無奈:
目前,武漢市中心醫院腫瘤科涉事陳醫生處于停診狀態。
據大風新聞,11月24日,針對此事,陳醫生回應:“現在不用討論這個了,我接受(處理),現在不說這個問題了,謝謝!”
有網友認為,處罰過于嚴厲。疫情期間醫務人員本就辛苦,過于嚴苛的規定和處罰措施不免讓醫務人員寒心。疫情防控已經持續了三年,要說誰最累,顯然是一直處于一線的醫務人員。這三年,醫務人員非常辛苦,除了支援核酸檢測,支援疫情一線,在正常工作崗位,較之前也是勞動強度更大,風險更高,既要做好疫情防控,又要做好日常工作。退一萬講,即使醫院有內部的規定,陳醫生不小心違規了,如此處罰力度也太大了。
此事,大家怎么看?
疫情之下,很多醫院都有要求醫護人員在本院必須每天都進行核酸檢測。如果忘記做,會進行相應的罰款,比如,一次罰款100-150元。這似乎已經成為一條不成文的規定。
你們醫院有沒有類似的規定?比如:不能在院外做核酸,不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上下班……對應的懲罰措施又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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