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淮安市檢察院聯合市衛健委在全市各級各類醫療機構電子病歷系統中,增設強制報告“紅橙黃”三色預警功能。當未滿14周歲女孩登記入院后,如果有妊娠懷孕情況,系統就會自動跳出紅色預警,提醒接診醫生通過電子病歷系統報告,同時通過強制報告平臺向公安機關或者檢察機關報告,避免出現醫生不知道向誰報告、如何報告、不敢報告等問題。
性侵未成年人案件有一個顯著的特點,即熟人作案占比高,不易被外界察覺,而未成年受害者有可能因為恐懼、羞恥,或是被對方威逼利誘,不敢向外界求助。未成年人監護人這道防線,有時候也可能被洞穿,比如監護者就是侵害者,或者監護人出于人際利益關聯,不愿報警、拖延報警,還有可能出于“家丑不外揚”的心態選擇私了。即使有監護人選擇報警,也很可能錯過固定證據的最佳取證時機。
因此,需要整合全社會的力量,為未成年人織密一張保護網。從2020年九部門聯合印發《關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強制報告制度的意見(試行)》算起,強制報告制度已經推出近三年時間。強制報告制度被2021年6月修訂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吸收,上升為法律,其中專門對哪些機構、人員有強制報告義務做出了規定:國家機關、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密切接觸未成年人的單位及其工作人員。
未成年人到院診療記錄,是發現涉未成年人性侵害案件的重要線索,醫護人員在其中起著關鍵作用。檢察機關公布過一起典型案例,山東威海市的某醫院一名10歲女童來就診,醫生發現孩子懷孕后按照強制報告制度上報至衛生主管部門,公安部門以此為依據立案偵查,最終,將強奸女童者繩之以法。在診療環節揪出隱藏的未成年人性侵害案件,不僅公安機關可以第一時間予以立案,強力打擊性犯罪者,也能更及時地保護未成年人權益,讓保護網織得更牢固。
根據未成年人保護法關于強制報告制度的規定,醫護人員負有及時報告義務。但在診療過程中,強制報告制度在一些環節存在梗阻,有些醫護人員對這項責任沒有充分的認識,還有些醫護人員不知向誰報告、如何報告。此外,也有醫護人員心理壓力巨大,擔心上報之后監護人態度堅決且惡劣,會讓未成年人遭受額外的身體、心理創傷,或造成患者隱私被侵犯、被惡意傳播等情況。
“當未滿14周歲女孩登記入院后,如果有妊娠懷孕情況,系統就會自動跳出紅色預警”,但實際情況是,不是每一起未成年人遭遇侵害的案子,都會有妊娠、流產這么明顯的表征。很多侵害案件造成了隱私部位的損傷,或者是在心理咨詢時被心理醫生察覺跡象,但這些情況,并不能觸發強制報告紅色預警。這一部分遭受侵害的未成年人,權益如何保護?
電子病歷增設三色預警固然是好事,如江蘇淮安、宜興、連云港等地的檢察機關聯合衛健部門,在各級各類醫院的病歷系統里嵌入程序,當遇到規定情形時,會啟動預警,以自動彈窗的方式發出提醒,解決了醫護人員“什么情形要上報,向誰報,上報渠道的安全性”等幾個問題。但制度的落實,還是個需要細化的過程。未滿14周歲懷孕就診醫院系統向公安強制報告之外,還應有更人性化、更細致的舉措跟上,比如,如何將無法觸發強制報告預警的性侵害受害者納入保護,報告移交公安后如何科學、有關懷地詢問未成年人,如何和其監護人溝通,妥善做好對未成年人的后續保障等。期待相關部門堅持“能動檢察”,在疏堵結合中,筑牢未成年人保護這道堤壩。
另外,有網友擔心,有些未成年人會因此不敢去正規醫院,流向沒有資質的黑診所。這種可能性的確存在,它提醒醫院診療之外,涉及未成年人保護還有重要的兩點:有強制報告責任的單位和個人還有很多,不只是醫療機構和醫生;檢察機關2021年起推行了“是否報告”的必查機制,也就是在每一起侵害未成年人的案件中,只要發現沒有落實責任的單位或個人造成了嚴重后果,都會追責。這兩點,也必須落實到位。
注:文章來源于網絡,如有侵權,請聯系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