脊柱國采,再生變!
5月1日起,河南執行脊柱國采
4月4日,河南省醫保局發布了《關于落實國家組織骨科脊柱類耗材集中帶量采購結果執行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自5月1日起,執行國家組織骨科脊柱類耗材集采結果。
截至目前,全國范圍內執行脊柱國采的省份,已經達到13個。
本次河南省執行國家骨科脊柱類耗材集采中選結果采購周期為3年。值得注意的是,區別于其他省份,其首年執行時間超長,達到20個月,執行期間是2023年5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通知》明確:醫療機構要嚴格按照脊柱類國采醫用耗材采購清單,及時將骨科脊柱類耗材中選產品按“含伴隨服務費”和“不含伴隨服務費”的中選價格掛網,初次手術按產品系統采購,產品系統內各主要部件的組成數量及螺釘類型根據實際使用情況確定,翻修手術可按產品部件采購,如全套翻修則按產品系統采購。
伴隨服務包括協助組裝工具、進行必要的工具使用指導、對醫療機構進行工具操作培訓等。醫療機構可選擇是否需要企業提供伴隨服務,并按相應的價格支付。
公立醫療機構統一按含伴隨服務費的中選價格零差率收費,非專用的動力工具、配套工具產生的清洗消毒相關費用由醫療機構承擔,相關費用包含在醫療服務費用中。醫保經辦部門做好骨科脊柱類耗材編碼賦碼等相關工作。
非中選產品,醫保支付最高限價公布!
本次河南省執行脊柱國采中選結果,參照天津市,對非中選產品系統、部件設定掛網價格高線,此項執行舉措后期預計有大批省份將跟進實施。
值得注意的是,河南省此次脊柱國采執行文件,首次提出非中選產品醫保支付要和已經中標的產品對比是否類別相同、功能相近,通俗地講就是,如果非中選產品不能替代中選產品或是和中選產品作用差不多,那非中選產品的醫保支付就是中選產品的最高中標價格。
具體要求:
1.骨科脊柱類耗材集采中選產品以含伴隨服務費的中選價格為支付標準,使用超過或少于中選產品系統配備數量的中選產品部件,以各系統中選部件的中選價格為支付標準,納入醫保支付范圍,醫保基金據實按規定支付。
2.初次手術、翻修手術使用非中選骨科脊柱類耗材產品系統和翻修手術使用非中選骨科脊柱類耗材產品部件的,非中選產品價格不高于類別相同、功能相近中選產品最高中選價格的,以非中選產品實際價格作為醫保支付標準,醫保基金據實按規定支付;非中選產品價格高于類別相同、功能相近中選產品最高中選價格的,以中選產品的最高中選價格為醫保支付標準,醫保基金按規定支付。
對于企業產品而言,「非中選」這個概念包含了臨床在用的集采中選產品之外的同類產品,結合骨科脊柱國采而言,進入國家集采的14個產品系統只是一個小范圍關系,更大的「非中選」產品,還包含了集采落選、以及科技含量較高但未納入集采的產品。例如3D打印融合器、囊袋、椎體成型活檢器等產品,后期在院內使用可能更加受限!
天津市對非中選產品制定掛網限價,河南隨后落地。那么河南省對于非中選產品的醫保支付限制,預計有更多省份跟隨執行!
對于相關產品生產企業和當地經銷商而言,想要在集采之外將“非中選產品”作為短期“避風港”的權宜之計,似乎將更難實現。影響之大,不言而喻!
國家下令!骨科全線集采落定
2022—2023年是骨科耗材集采的“大年”,三大品類被集采全覆蓋。
脊柱之前,關節國采平均降幅82%,中選率92%。按2020年采購價計算,公立醫療機構人工髖、膝關節采購金額約200億元,占高值耗材市場的10%以上。
關節用骨水泥類醫用耗材帶量采購在即。2月8日,天津市醫藥采購中心發布《關于開展關節用骨水泥類醫用耗材產品信息確認及公示工作的通知》,明確指出開展關節用骨水泥類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
創傷類耗材集采,京津冀“3+N”聯盟骨科創傷類耗材集采平均降幅達83.48%。河南等12省創傷集采平均降幅88.65%。近期上海市發布《關于開展本市骨科創傷類醫用耗材信息維護工作的通知》,明確推進。
骨科中市場占比相對較小的運動醫學,第四輪國采執行已經塵埃落定。
今年3月,國家組織高值醫用耗材聯合采購辦公室發布《開展眼科及骨科兩類醫用耗材歷史采購數據填報工作》的通知。明確就眼科及骨科兩類醫用耗材歷史采購數據開展填報工作。
骨科運動醫學,多種耗材納入第四批國采。包括關節鏡系統、重建系統和修復類等多種耗材 ,當前涉足國內企業較少, 屬于新興領域。
整體來看,骨科耗材全線進入集采范圍,中選、非中選產品全部納入掛網、醫保支付管控已成定局。
全線集采之后,一個行業的價格水分被抽干,市場體系也隨之加快重塑。
國家組織骨科脊柱類耗材集中帶量采購
非中選產品系統最高醫保支付標準
國家組織骨科脊柱類耗材集中帶量采購
非中選產品部件最高醫保支付標準
國家組織骨科脊柱類耗材集中帶量采購
非中選系統掛網價格高線
國家組織骨科脊柱類耗材集中帶量采購
非中選產品部件掛網價格高線
(文章來源于互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