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區加快推進康復醫療工作發展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和實施健康中國、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以人民健康為中心,以社會需求為導向,推進康復醫療工作發展,加強康復醫療專業隊伍建設,提高康復醫療服務能力,推進康復醫療領域改革創新,加大支持保障力度,推動康復醫療服務高質量發展。
二、主要目標
力爭到2025年,每10萬人口康復醫師達到8人,康復治療師達到12人,建成一所自治區級康復醫院。康復醫療服務能力穩步提升,服務方式多元化,服務領域不斷拓展,逐步滿足人民群眾多樣化、差異化的康復醫療服務需求。
三、工作任務
(一)健全完善康復醫療服務體系
1.加強康復醫院和綜合醫院康復醫學科建設。按照分級診療工作和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要求,結合康復醫療需求,完善自治區、地(州、市)、縣(市、區)三級康復醫療服務體系。支持和引導社會力量舉辦規模化、連鎖化的康復醫療中心,合理增加轄區內提供康復醫療服務的醫療機構數量。鼓勵有條件的基層醫療機構和專科醫療機構根據需要設置和增加提供康復醫療服務的床位。推動引導烏魯木齊市等醫療資源豐富地區的一、二級醫院轉型為康復醫院,或部分治療床位轉換為康復床位。至2025年,三級綜合醫院按要求100%設置康復醫學科,專科醫院根據需要設置康復醫學科,三級綜合醫院康復醫學科床位占醫院總床位數不低于3%;二級綜合醫院設置康復醫學科門診,二級綜合醫院康復醫學科床位占醫院總床位數不低于2%。(牽頭單位:自治區衛生健康委;責任單位:自治區財政廳、民政廳)
2.加強縣級醫院和基層醫療機構康復醫療服務能力建設。結合國家加強縣級醫院綜合服務能力建設有關要求,鼓勵各縣(市、區)結合實際,加強康復醫療服務的短板,填補部分縣(市、區)康復醫療服務的空白,切實提升縣級醫院康復醫療服務水平。支持有條件的基層醫療機構開設康復醫療門診,為群眾提供便捷、專業的康復醫療服務。(牽頭單位:自治區衛生健康委;責任單位: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財政廳)
3.完善康復醫療服務網絡。借助醫聯體建設,建立不同醫療機構之間定位明確、分工協作的康復醫療服務網絡。醫療機構要按照分級診療要求,結合功能定位按需分類提供康復醫療服務。公立三級綜合醫院康復醫學科重點為急危重癥和疑難復雜疾病患者提供康復醫療服務,同時承擔轄區內康復醫療學科建設、人才培訓、技術支持、研究成果推廣等任務,發揮幫扶和帶動作用,社會力量舉辦的三級醫院積極參與。二級綜合醫院康復醫學科、二級中醫醫院康復科、二級康復醫院、康復醫療中心、基層醫療機構等重點為診斷明確、病情穩定或者需要長期康復的患者提供康復醫療服務。社會辦醫可承接公立三級醫院下轉康復業務。以基層醫療機構為依托,鼓勵積極開展社區和居家康復醫療服務。(牽頭單位:自治區衛生健康委;責任單位:自治區民政廳、醫保局、殘聯)
(二)加強康復醫療人才培養和隊伍建設
1.加強康復醫療人才教育培養。進一步優化提升我區現有康復醫學專業教育資源,完善康復醫學教育評價體系,增加區內院校康復醫學及相關專業各層次招生計劃,支持高職院校提升高職高專層次康復治療師人才培養質量和能力,推動康復醫學創新創業教育改革。鼓勵有條件的院校積極設置康復治療學和康復工程學等緊缺專業,并根據實際設置康復物理治療學、康復作業治療學、聽力與言語康復學等專業,擴大康復專業人才的招生規模,引導鼓勵報考康復相關專業,增加康復治療專業人才培養供給,注重提升臨床實踐能力。在臨床醫學專業教育中加強醫學生康復醫學相關知識和能力的培養,普及康復醫學專業知識。持續推進康復醫學科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增設康復醫師轉崗培訓基地,完善康復醫學科醫師轉崗培訓,加大從事康復醫療工作專業人員數量。通過轉崗一批、培養一批、引進一批,盡快建立起與區域康復醫療服務需求相適應的康復醫學專業人才隊伍,推進自治區康復專科護士培訓基地建設。(牽頭單位:自治區衛生健康委;責任單位:自治區人社廳、教育廳)
2.強化康復醫療專業人員崗位培訓。逐步建立以需求為導向,以崗位勝任力為核心的康復醫療專業人員培訓機制。根據醫療機構功能定位和康復醫療臨床需求,有計劃、分層次地對醫療機構中正在從事和擬從事康復醫療工作的人員開展培訓,面向康復醫師、治療師、康復專科護士開展規范化培訓,組織開展醫務人員康復醫療基本知識的全員培訓,通過轉崗培訓增加從事康復醫療工作的醫師和治療師的數量,提升康復醫療服務能力,建立康復醫療專業人才培養管理系統和體制建設。增強康復醫療早介入意識,將康復理念貫穿于疾病預防、診療、康復等全過程。(牽頭單位:自治區衛生健康委)
3.加強突發應急狀態下康復醫療隊伍儲備。各地(州、市)依托有條件、能力強的綜合醫院康復醫學科、中醫醫院康復科和康復醫院組建一支素質優良、專業過硬、調動及時的應對重大疫情、災害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康復醫療專家庫和專業隊伍,切實提升突發應急狀態下的康復醫療服務能力。(牽頭單位:自治區衛生健康委)
(三)提高康復醫療服務能力
1.完善康復醫療工作制度、服務指南和技術規范。結合康復醫療專業特點和臨床需求發展,依托自治區康復醫學質量控制中心,制訂完善醫療機構康復醫療工作制度、康復醫療服務指南和技術規范等,特別是重大疾病、新發傳染性疾病的康復技術指南等,規范臨床康復醫療服務行為,提高康復醫療服務的專業性和規范性,提高醫療質量,增進醫療效果。(牽頭單位:自治區衛生健康委)
2.加強康復醫療能力建設。按照《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于印發2021年國家醫療質量安全改進目標的通知》(國衛辦醫函〔2021〕76號)精神,以提升康復醫療服務能力為核心,重點加強三級綜合醫院康復醫學科、三級中醫醫院康復科和三級康復醫院的康復早期介入、多學科合作、疑難危重癥患者康復醫療服務能力。通過醫聯體、對口支援、遠程培訓等方式,發揮優質康復醫療資源輻射和帶動作用,提高縣級醫院和基層醫療機構康復醫療服務能力和水平。加強對全科醫生、家庭醫生簽約團隊的培訓,提高其康復醫療服務能力。支持有條件的醫療機構與殘疾人專業康復機構、兒童福利機構等加強合作,提高其康復水平。(牽頭單位:自治區衛生健康委;責任單位:自治區民政廳、殘聯)
3.提升中醫康復服務能力。落實《關于印發中醫藥康復服務能力提升工程實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充分發揮中醫藥在疾病康復中的重要作用,有條件的康復醫療機構積極提供中醫藥康復服務。“十四五”期間支持20家中醫醫院加強治未病中心(科)和康復科建設。加強中醫藥康復服務機構建設和管理,強化中醫藥康復專業人才培養和隊伍建設,開展中醫康復方案和技術規范研究,積極發展中醫特色康復服務,增加基層中醫康復服務供給,切實提升中醫藥康復服務能力和水平。(牽頭單位:自治區衛生健康委;責任單位: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自治區教育廳)
(四)創新康復醫療服務模式
1.逐步推進康復與臨床多學科合作模式。鼓勵有條件的醫療機構創新開展康復醫療與外科、神經科、骨科、心血管、呼吸、重癥、中醫等臨床相關學科緊密合作模式。以患者為中心,強化康復早期介入,推動加速康復外科,將康復貫穿于疾病診療全過程,提高醫療效果,促進患者快速康復和功能恢復。(牽頭單位:自治區衛生健康委)
2.積極發展社區和居家康復醫療。鼓勵有條件的醫療機構通過“互聯網+”、家庭病床、上門巡診等方式將機構內康復醫療服務延伸至社區和居家。支持引導有條件的基層醫療機構豐富和創新康復醫療服務模式,優先為失能或高齡老年人、慢性病患者、重度殘疾人等有迫切康復醫療服務需求的人群提供居家康復醫療、日間康復訓練、康復指導等服務。(牽頭單位:自治區衛生健康委;責任單位:自治區醫保局、殘聯)
3.推動康復醫療與康復輔助器具配置服務銜接融合。落實《關于加快發展康復輔助器具產業的若干意見》,從政策層面及運作環節上推進康復醫療服務和康復輔助器具配置服務的有效銜接和深度融合。醫療機構要按照有關要求,合理配置康復輔助器具適配設備設施,強化相關人員培訓,建立康復醫師、康復治療師與康復輔助器具配置人員團隊合作機制,提高專業技術和服務能力。逐步探索康復輔具納入醫療費用支付的模式。(牽頭單位:自治區民政廳;責任單位:自治區殘聯、衛生健康委)
4.加強康復醫療與康復護理的銜接。在康復功能評定基礎上,合理界定康復和護理的不同需求,推進康復機構與護理機構之間的轉介,探索開展基層醫療機構對養老機構及居家護理患者的康復延伸服務。鼓勵有條件的三級醫療機構開設康復護理門診,解決基層康復、居家康復和上門巡診尚不能解決而又未達到入住三級康復醫院和綜合醫院康復醫學科的護理問題,加大滿足患者康復不同層次的需求。建立自治區康復專科護士培訓基地。(牽頭單位:自治區衛生健康委;責任單位:自治區民政廳、醫保局)
(五)加大支持保障力度
1.統籌完善康復醫療服務價格和醫保支付管理。將康復醫療服務價格納入深化醫療服務價格改革中統籌考慮,滿足提高人民群眾生命及生存質量,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社會需求。做好相關項目價格的調整和優化工作。指導各地落實康復綜合評定等29項醫療康復項目,加強醫療康復項目支付管理;探索建立適合康復醫療服務的醫保支付方式,增加康復醫療服務供給,從醫療付費的角度切實保障群眾基本康復醫療服務需求。(牽頭單位:自治區醫保局;責任單位:自治區衛生健康委)
2.調動康復醫療專業人員積極性。醫療機構要建立完善康復醫療專業人員管理制度,加強醫療機構康復醫療隊伍的準入和康復醫療的依法執業,促進康復醫療服務的良性競爭。健全以崗位職責履行、臨床工作量、服務質量、行為規范、醫療質量安全、醫德醫風、患者滿意度等為核心的績效考核機制,將考核結果與康復醫療專業人員的崗位聘用、職稱評價、績效分配、獎勵評優等掛鉤,做到多勞多得、優績優酬,調動其積極性。(牽頭單位:自治區衛生健康委)
3.加強康復醫療信息化建設。要充分借助云計算、大數據、物聯網、智慧醫療、移動互聯網等信息化技術,大力推進康復醫療信息化建設,探索康復醫學質量控制的信息化建設,落實網絡安全等級保護制度。借助信息化手段,創新發展康復醫療服務新模式、新業態、新技術,優化康復醫療服務流程,提高康復醫療服務效率。積極開展康復醫療領域的遠程醫療、會診、培訓、技術指導等,惠及更多基層群眾。(牽頭單位:自治區衛生健康委;責任單位:自治區發展改革委)
4.推動康復醫療相關產業發展。鼓勵各地(州、市)通過科技創新、產業轉型、成果轉化等方式,結合實際和特色優勢,培育康復醫療相關產業。優先在老年人、殘疾人、傷病患者及兒童等人群的康復醫療方面,推動醫工結合。積極支持研發和創新一批高智能、高科技、高品質的康復輔助器具產品和康復治療設備等,逐步滿足人民群眾健康需要。(牽頭單位:自治區民政廳;責任單位:自治區殘聯、衛生健康委)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有關部門要從全面推進健康中國建設、實施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增進人民群眾健康福祉的高度,充分認識加快推進康復醫療工作發展的重要意義。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形成政策合力,完善支持配套政策。各地(州、市)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并出臺轄區內加快發展康復醫療服務的具體實施方案。
(二)明確部門職責。各有關部門要明確職責分工,加強政策聯動,合力推進康復醫療服務發展。各地(州、市)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按照要求合理規劃布局區域內康復醫療資源,加強康復醫療專業人員培訓和隊伍建設,規范康復醫療行為,提高康復醫療服務能力,保障醫療質量和安全,大力發展中醫藥特色康復服務。教育部門要加強康復醫療相關專業人才教育培養。發展改革、財政部門要按規定落實政府投入政策。醫療保障部門要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醫療服務價格管理機制,制定居家康復醫療服務相關醫保政策等。民政部門要積極推動康復輔助器具產業發展,并積極探索與康復醫療的有效銜接。殘聯組織要做好兒童康復救助工作并配合做好殘疾人康復醫療相關工作。
(三)強化指導評估。各地(州、市)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會同財政、醫保、民政、殘聯等關部門制定本地(州、市)的實施方案,明確時間表、路線圖,建立定期指導評估、重點工作跟蹤機制,及時研究解決出現的困難和問題。鼓勵各地(州、市)探索將公立康復醫院納入公立醫院綜合績效考核體系統籌要求,發揮績效考核的激勵作用,引導康復醫院持續健康發展。注重總結經驗,每年11底前向自治區衛生健康委報送年度工作總結,以便自治區掌握各地工作進展情況和效果,推廣有益經驗。2025年10月31日前,自治區衛生健康委牽頭組織對部分地區康復醫療工作進行實地評估。
(四)加大宣傳力度。各地(州、市)要重視和加強康復醫療服務工作的宣傳,依托新疆康復醫學質量控制中心、新疆醫學會物理醫學與康復學專委會等,加大對醫療機構醫務人員的康復醫療相關政策和業務培訓,提升服務能力。要廣泛宣傳康復理念、康復知識和康復技術等,普及和提高群眾對康復的認知和重視,營造全區推進康復醫療發展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