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組織開展2022年度緊密型縣域醫療衛生共同體建設進展監測工作的通知
國衛辦基層函〔2023〕8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健康委、醫保局、中醫藥局:
2020年,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醫保局、國家中醫藥局聯合印發《緊密型縣域醫共體建設評判標準和監測指標體系(試行)》(國衛辦基層發〔2020〕12號)。2021年、2022年分別組織開展了上年度緊密型縣域醫療衛生共同體(以下簡稱縣域醫共體)建設進展監測工作,并形成監測分析報告反饋至各地,收到良好效果。為進一步了解和掌握試點地區建設工作進展和成效,現就開展2022年度縣域醫共體建設進展監測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2022年度數據填報工作
(一)填報對象。國家緊密型縣域醫共體試點縣(市、區),鼓勵非國家試點縣積極填報。
(二)填報內容。填報數據主要依據《緊密型縣域醫療衛生共同體建設評判標準和監測指標體系(試行)》有關內容。
(三)填報方式。各試點縣通過“緊密型縣域醫共體績效評價監測系統”在線填報相關數據及佐證資料,訪問地址為http://203.192.7.130:8092。
(四)填報時間。2022年度數據填報時間為2023年4月1日至4月20日,地(市)級和省(區、市)級相關部門審核、反饋、修正時間為4月21日至29日,監測系統填報將在4月30日關閉。5月1日起監測系統持續開放。
二、有關說明
(一)關于緊密型縣域醫共體評判標準。
縣域醫共體建設是否“緊密”,主要依據責任共同體、管理共同體、服務共同體、利益共同體4個維度11項評判標準的評價結果,具體標準為:1.所有11項評判標準均達到B及以上;2.至少8項評判標準達到A;3.每個維度至少有1項評判標準達到A,且“醫共體決策權限”達到A。三者全部滿足才能判定達到國家緊密型縣域醫共體建設標準。自評尚未達到“緊密”標準的試點縣,要進一步完善政策措施。
(二)關于縣域醫共體建設監測指標體系有關指標。
1.指標3“縣域內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門急診占比(%)”,數據來源改為衛生健康統計年鑒。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包括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衛生院(街道衛生院、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門診部(包括綜合門診部、中醫門診部、中西醫結合門診部、民族醫門診部和專科門診部)、診所、衛生所、醫務室、護理站。
2.指標4“縣域內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中醫藥門急診占比”,計算方法調整為“縣域內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中醫藥門急診占比(%)=縣域內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中醫藥門急診人次/縣域內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門急診總人次×100%”。縣域內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中醫藥門急診人次指縣域內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中使用中藥和中醫非藥物療法的門急診人次。
3.指標6“慢病患者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管理率(%)”,以《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規范(第三版)》相關工作指標為依據,計算方法調整為“慢病患者規范管理率=按照規范要求進行高血壓、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的人數/年內已管理的高血壓、2型糖尿病患者人數×100%”。
三、做好質量控制
(一)加強數據質量控制。各地衛生健康、醫保、中醫藥主管部門要密切配合,暢通數據獲取渠道,確保填報工作順利進行。試點縣醫共體管委會、醫共體成員單位要高度重視數據填報工作,在精準把握指標內涵基礎上統計數據和上傳材料。省級衛生健康委要加強數據質量控制,確保填報數據準確、完整、真實、及時。
監測工作由國家衛生健康委衛生發展研究中心具體承擔,為加強指導,將于近期開展線上培訓,具體時間另行通知。各地在填報過程中如遇技術問題可咨詢衛生發展研究中心。
(二)加強結果應用與反饋。國家衛生健康委基層司將組織醫療、醫保等相關專家分析監測數據,形成監測報告,并以適當形式反饋各省(區、市)。如有縣域醫共體建設和數據監測方面的意見建議,可向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醫保局、國家中醫藥局反饋。
國家衛生健康委聯系人:湯杰 姜偉林
聯系電話:010-62030657
國家醫保局聯系人:王樂陳
聯系電話:010-89061289
國家中醫藥局聯系人:任艷
聯系電話:010-59957818
國家衛生健康委衛生發展研究中心
技術服務電話:400-0893-696轉2
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 國家醫保局辦公室
國家中醫藥局綜合司
202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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