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G與集采開啟聯動模式,一種新的耗材降價機制生成了。
01
DRG+集采聯動:
運動醫學、神經介入、電生理
《通知》指出,為充分發揮CHS-DRG付費改革對醫療機構使用集采醫用耗材的導向作用,不斷完善對醫療機構的激勵約束機制,由北京市醫療機構組成醫療機構DRG聯動采購集團,針對運動醫學類、神經介入類、電生理類醫用耗材制定了DRG付費和帶量采購政策聯動采購方案,現就方案內容公開征求意見,請各相關單位于2023年5月14日前將意見和建議反饋至指定郵箱。
中國醫學裝備協會副秘書長兼學術交流與教育培訓部主任楊建龍表示,目前一些特殊的耗材市場價格比較高,所涉及的病種整體費用超出了DRG的支付標準,增加了醫療機構醫保控費的壓力。北京這次通過DRG和帶量采購聯動,將這幾類耗材的價格合理降下來,有利于推行DRG付費機制。
根據征求意見稿,全市醫保定點醫療機構均可作為采購主體參加本次DRG聯動采購,采購周期 1 年,以中選結果實際執行日起計算。
其中,神經介入類彈簧圈DRG聯動采購范圍為獲批的上市神經介入類彈簧圈產品(包括但不限于以國家醫保耗材編碼C020516065前10位開頭),采購方式為帶量聯動方式。
報價上限如下:
采購需求量方面,醫療機構結合產品申報價、臨床使用狀況、醫療技術進步等因素,從有意愿參加 DRG 聯動采購的企業中選擇產品,并填報每個產品未來一年的采購需求量,填報總量不得低于2021年實際采購量的90%。醫療機構采購需求量的90%作為意向采購量。
中選及二次分配規則如下:
其余耗材的DRG聯動采購范圍為獲批的上市運動醫學類、神經介入類、電生理類醫用耗材產品,采購方式為帶量談判方式。其中“顱內支架-覆膜支架”只進行價格談判不帶量。
具體產品包括:
DRG聯動采購組參考臨床使用實際、DRG付費分組特點、市場價格水平等因素,針對不同談判分組分別制定談判降幅,談判降幅分為入門降幅和達標降幅兩檔,對應獲得不同比例的需求量。
參考同一談判分組中所有產品的歷史采購價(產品2021年在我市各醫療機構的采購加權平均價)中位值,制定該談判分組中所有產品的最高有效報價。
擬中選規則方面,依據企業報價(對于企業報價仍有較大下降空間的產品,DRG聯動采購組啟動價格談判程序,確認企業最終報價),計算報價降幅((最高有效報價-企業報價)/最高有效報價×100%)。報價降幅達到入門降幅及以上確定為擬中選產品,報價降幅小于入門降幅則談判失敗。報價降幅達到入門降幅但小于達標降幅,獲得自身采購需求量的60%,報價降幅達到達標降幅及以上獲得自身采購需求量的90%。
(完整清單附文末)
中選及二次分配規則如下:
據賽柏藍器械觀察,上述三類耗材整體國產占比都比較低,技術門檻較高,價格也相對較高。其中,心臟介入電生理類耗材此前啟動了27省聯盟集采,平均降價49.35%,降幅相對溫和。運動醫學、神經介入類耗材集采尚未大規模覆蓋。河南近期開展了神經介入、外周介入兩類醫用耗材集采,平均降幅53.6%。運動醫學的歷史采購數據填報工作3月已經啟動,有望登上第四批國采名單。
02
兩大政策,“左右互搏”
對于全國耗材市場而言,DRG/DIP改革與帶量采購在過去幾年中掀起了一場指數級變革風暴。在新的醫保支付方式下,耗材在醫院端的角色陡然轉變,從盈利中心走向成本中心后,耗材性價比成為醫療機構的一大考量。帶量采購則直接向耗材價格水分出手,致使大批耗材價格跳水。
在DRG/DIP改革與耗材帶量采購相繼推進的過程中,兩者也在實現聯動。
CHS-DRG付費規則方面,《通知》規定,對于DRG聯動采購涉及的主要DRG病組,在全市范圍內推行實際付費,首年不因產品降價而降低病組支付標準,并根據產品是否參與DRG聯動采購、談判降幅和任務量完成等情況,通過不同DRG結余比例獎勵政策,與醫療機構共享結余。次年起根據實際運行情況啟動支付標準調整工作。
醫改專家徐毓才對賽柏藍器械表示,針對CHS-DRG與帶量采購聯動降價可以讓醫療機構在集采和DRG中同時受益。例如,此次北京市的文件指出,首年不因產品降價而降低病組支付標準,這意味著醫療機構的結余可能會增加,有助于激發其參與的積極性。
這不是DRG與集采的首次對接。
為確保冠脈支架集采工作順利推進,北京市此前曾對冠脈支架醫保報銷標準進行調整,并開展對冠脈支架置入參保人員住院費用按國家醫保疾病診斷相關分組(CHS-DRG)付費。支付標準方面,以該市近年費用為參考,將冠脈支架集采降價所節約的醫保基金計入病組支付標準,并綜合考慮相關手術項目價格調整等因素,確定病組支付標準為59483元。
DRG付費國家試點技術指導組組長、北京市醫療保障局醫保中心主任鄭杰曾向媒體介紹,2021年,北京通過冠脈支架帶量采購,每個支架降低了1萬元,僅冠脈支架植入這一個病組,北京市醫院實現差額盈余5.5億,全部返給醫院,很多醫院得到了實惠。
地方層面對于DRG、集采聯動方面的探索各有不同。例如,河南安陽此前規定,使用集采耗材返還醫療機構集采后結余醫保資金的50%。其中,將心臟支架集采后結余的醫保資金按50%支付給醫療機構,2021年度清算返還醫療機構結余資金877萬元。
03
頂級大三甲聯合組織
更注重醫療機構感受
此次《通知》的發布機構為北京六家頂級大三甲: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安貞醫院、北京積水潭醫院、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天壇醫院、中國醫學科學院阜外醫院、北京大學第三醫院、首都醫科大學宣武醫院。
對此徐毓才表示,醫療機構在耗材使用方面的專業化程度更高,對于降幅區間的判斷將更為精準,從企業的角度出發,這也算得上“好消息”。
徐毓才認為,在通過聯動采購將醫用耗材價格降下去的同時,醫療服務價格也需要適時進行相應調整,否則將挫傷醫療機構參與改革的積極性,甚至還會影響醫療機構的正常運營。
2022年7月,國家醫保局發布了《國家醫療保障局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做好醫療服務價格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確指出,要正確處理醫療服務價格和醫藥集中采購的關系。其中,耗材在醫療服務價格項目外單獨收費的,虛高價格經集中采購擠出水分后,相關定價偏低的項目優先納入價格動態調整范圍,必要時可實施專項調整。
截至目前,國家組織高值耗材帶量采購已開展三輪,分別對冠脈支架、人工關節、脊柱類耗材進行集采。按照“十四五”時期全民醫療保障發展主要目標,到2025年各省國家和省級高值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品種達5類以上。
徐毓才認為,此次北京市選擇針對運動醫學類、神經介入類、電生理類醫用耗材進行聯動采購,其目的或為針對國家集采進行擴圍,以朝著“十四五”制定的目標靠近。目前距離“十四五”結束已經不足兩年,如果此次北京的聯動采購取得顯著成果,不排除進一步推廣的可能性。
“DRG+帶量采購”是否能產生1+1>2的效果,還需時間驗證,但有一點是確信的——一場圍繞降本控費的降價多維聯動體系正在形成。
附《通知》全文:
(文章來源于互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