耗材掛網、議價、采購、配送、使用、結算全流程監管強化。
01
全面對接醫保編碼
全面執行網上采購
7月3日,北京市醫保局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本市藥品、醫用耗材陽光采購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其中明確,要進一步加強北京市藥品(含化學藥品、生物制劑、中成藥、中藥飲片和中藥配方顆粒,下同)、醫用耗材全面陽光掛網采購管理,常態化制度化推進北京市藥品、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工作。
醫療機構這些行為,將被通報、提醒
完善信息平臺與日常抽查相結合的監測機制。充分發揮醫療保障信息平臺作用,重點監測網采率、異常議價漲價、中選產品進院情況、中選產品采購進度、中選產品采購數量占比、非中選產品采購情況等,抽查監測違規線下采購、不及時確認收貨等情況,及時發現問題或苗頭。
建立醫療機構執行情況提醒、通報制度。對網采率低、議價首漲、高價產品用量大、采購進度低于序時進度、中選產品采購數量占比明顯偏低,特別是非中選產品采購數量超過中選產品采購數量,甚至不報量仍大量采購非中選產品,以及違規線下采購、不及時確認收貨的醫療機構,原則上至少每季度一次通報提醒;對應參加集中帶量采購但不報量仍大量采購中選產品的醫療機構,結合歷史采購數據督導醫療機構作出說明;
對上述問題突出的醫療機構要及時進行通報,公開曝光,限期整改。
對存在上述問題且通報整改不到位的醫療機構,各區醫保部門應及時與衛生健康、市場監管等部門聯合約談督導,情節嚴重的,應與紀檢監察部門聯動處置;將轄區醫療機構執行陽光掛網采購和集中帶量采購情況及時上報市級醫保部門,納入醫保定點醫療機構績效考核,考核結果與集采結余留用資金及下一年度醫保費用額度掛鉤。
02
去年11月,海南省醫保局發布《關于推進醫用耗材陽光采購的實施意見》,海南省公立醫療機構所需醫用耗材均應通過醫保信息系統—藥品和醫用耗材招標管理子系統采購。對不按規定網上采購的醫療機構,醫療保障行政部門根據具體情況采取通報、約談、責令整改、暫停醫保結算、降低醫保總額預算、取消醫保定點等措施進行懲戒。
去年10月,山東省醫保局發文稱,嚴格落實“凡采購必上網”要求,對已納入省藥械集中采購平臺的藥品和醫用耗材產品,公立醫療機構一律不得違規網下采購。
此外,江蘇省明確,醫療機構應通過省陽光采購平臺采購醫用耗材,在省陽光采購平臺發起采購計劃,采購數量和價格、驗收入庫數、結算金額等信息應與院內采購信息保持實時一致。
一位熟悉各地掛網采購政策的業內人士此前對賽柏藍器械指出,現在絕大多數省份要求耗材線上采購,很多省份的檢驗試劑和低值耗材也要掛網采購。一些地區規定,不在網上采購,醫保就不予結算。部分省份會公布網上采購紅黑榜,如果不線上采購或者采購率不高,也會定期約談主要負責人。
上述人士談到,線上采購率高的話,有關部門就可以充分掌握第一手的準確數據。如果啟動帶量采購的話,也不用再專門去做數據調研了。
據賽柏藍器械觀察,當前,統一醫保編碼及耗材招采平臺的應用不斷深化,信息化手段正在耗材采購監管中發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例如,山東省通過信息化支撐強化了兩個維度監測。一是供應監測,省市縣三級實時監測每一個中選產品、每一家醫療機構供應配送情況;二是采購監測,省市縣三級實時監測每一家醫療機構約定采購量完成進度、非中選產品和可替代藥品采購情況。
山東省醫保局在今年3月發布的《關于加強藥品和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全流程管理的通知》中,對報量、協議簽訂、供應保障、采購執行等集采全流程各環節明確了監測監管指標和懲戒約束措施。文件中指出,要全面深化招采子系統應用。強化醫療保障信息業務編碼標準在招采業務領域的落地應用,推進醫療機構、生產企業、產品信息等基礎信息的全業務流程貫通,帶碼入庫、帶碼使用、帶碼結算。
在信息化手段上陣后,耗材掛網、議價、采購、配送、使用、結算全流程監測得以實現,耗材采購也將更加規范、透明。
(文章來源于互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