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發布時間:2023-07-13 09:57:56
補充清單的編制說明如下: 一、 編制依據 1、 湘建價〔2022〕146號 《湖南省建設工程計價依據動態調整匯編(2022年度第一期)》的通知; 2、湘建價〔2019〕47號文件《關于調整建設工程銷項稅額稅率和材料價格綜合稅率計費標準的通知》; 3、湘建價〔2019〕130號《關于發布2019年湖南省建設工程人工工資單價的通知》; 4、長住建發〔2020〕103號《關于調整新型智能環保渣土車運輸和建設工程揚塵防治計價規定的通知》; 5、《湖南省建設工程計價辦法》(2020)、《湖南省房屋建筑與裝飾工程消耗量標準》(2020)、《湖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標準》(2020)、《湖南省安裝工程消耗量標準》(2020)、《湖南省房屋改造加固及維修工程消耗量標準》(2021)及相關配套解釋與文件等; 6、《長沙建設造價》2022年12月發布的材料預算價格、《長沙市財政評審中心 2022年第一期材料價格手冊》及市場詢價; 7、現行國家和有關部門頒發的建筑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質量評定標準、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標準通用圖集、設計圖; 8、由建設單位提供的圖紙及設計答疑文件; 9、其他相關文件。 二、編制情況說明 1、工藝設備安裝工程主要包括定制化實驗室臺柜設備、實驗室模塊化電控系統、實驗室模塊化給排水系統、特殊實驗室圍護設施(凈化彩鋼板墻面、凈化彩鋼板頂面、PVC耐酸堿地面)等內容作為設備類詢價并采取包干定價,按13%計稅。 2、空調通風工程、自控系統、一站式管理系統、電氣系統主材(主要為燈具、接地系統、電力電纜、橋架管網系統等主材)、電氣設備(主要包括樓層電箱、會議系統、廣播系統、門禁系統等)、成品門窗安裝、特殊氣體設備等作為設備類詢價并采取包干定價,按13%計稅。 3、工程類項目如建筑工程、裝飾工程、電氣工程(主材安裝)、二次消防工程、拆除工程等按一般計稅法取費計價、按分部分項工程總價的5%計取不可預見費; 4、房間內已安裝的配電箱、燈具、插座、電纜均需進行拆除;其中消防報警設備、智能應急照明設備按保護性拆除考慮,設備全部利舊安裝;消防噴淋水系統管徑小于DN100的管道全部計算拆除,管道主材利舊率按70%考慮; 5、超凈工作臺、生物安全柜甲供; 6、建筑垃圾外運運距按15km計取、卸土場占用費按***元/m3計取; 7、拆除石膏板吊頂的龍骨按30%利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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