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我校2023年度廢化學試劑處置服務采購項目組織第二次詢價的公告
時間:2023-07-25
各潛在供應商:
根據學校實驗室安全管理要求,經領導批示,擬為學校廢化學試劑選定處置供應商,歡迎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參與報價。
一、項目名稱:江西中醫藥大學2023年廢化學試劑處置項目
二、供應商須滿足以下資格條件并按要求提供下列書面材料:
(一)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須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三)參加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及項目特殊要求
***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投標人,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采購活動。
***為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投標人不得參加該采購項目的采購活動。
***具有江西省生態環境廳認可頒發《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具有HW900-041-49、HW900-047-49等相關品類危險廢物經營資質。實際處置時,須在《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有效期限內,且處置不能對環境產生二次污染。
***具有危險廢物道路運輸經營資質或有與其正常合作的具有危險廢物道路運輸經營資質的企業,及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的駕駛員、押運員的“從業資格證”。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以上材料均需加蓋公章。
三、擬處置藥品試劑清單
詳見附件1(清單僅供參考,以現場實際處置為準)
四、服務要求
1、中選供應商應具有運輸車輛和專業分裝人員,按照采購人要求,逐一將各實驗室存放的廢化學試劑打包,并自行準備搬運設備。應當在采購人區域內文明作業,保證不影響采購人正常工作,并在運輸和處置的過程中,不產生對環境的第二次污染。
2、中選供應商收運車輛以及司機與裝卸工作業時應注意安全,整個處置服務過程中發生任何安全事故自行負責,作業完畢后將其作業范圍清理干凈,并遵守采購人的相關環境以及安全管理規定。
3、廢化學試劑的計重由中選供應商用稱量工具逐一稱重;中選供應商提供過稱收貨單及危險廢物轉移聯單的詳細資料,證明收運的廢化學試劑實際重量。如產生稱重費用由中選供應商支付。
4、在正常情況下,中選供應商在接到校方通知后5個工作日內進行處置。廢化學試劑的儲存地點為江西中醫藥大學灣里校區和陽明校區,具體品類和重量以處置現場為準。
五、付款方式
廢化學試劑逐一稱重確定數量,按合同單價計算本次所需費用,經雙方確認后,中選供應商提供正規全額發票,學校于收到發票30個工作日內以銀行轉賬的形式支付款項。
注:報價表寫單價。報價包含各項試劑取樣檢測分析、分類標簽服務咨詢、處置方案體提供等工業服務費、試劑處置費、運輸費、分揀費、稱重費、現場打包裝車以及稅費等一切與該廢化學試劑處置相關的所有費用。
六、參與方式
“報價一覽表”、“資質證明”等報價材料(附件2)需加蓋公章并統一用信封密封好(密封處蓋騎縫章),于2023年8月1日上午9點前將上述材料遞交(或郵寄)至資產管理處(江西南昌灣里區梅嶺大道1688號江西中醫藥大學),超過規定時間遞交材料視為無效材料。
聯系人:***,***。
附件:***擬處置藥品試劑清單
***報價材料清單
資產管理處
2023年7月25日
- 附件【附件1:擬處置藥品試劑清單.xls】
- 附件【附件2:報價材料清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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