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擊地方保護和行政壟斷,促進市場良性競爭,多地發文“下猛藥”規范市場行為。
近日,浙江省市場監管局、省發展改革委、省商務廳聯合制定《浙江省清理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政策措施工作方案》,啟動開展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確保“應清盡清”,堅決破除地方保護和行政性壟斷,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服務加快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
事實上,以往在醫藥領域,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的行為在招標、采購、配送等多個環節有所滲透,嚴重擾亂相關藥品、耗材、器械設備市場經濟秩序。其中,通過“政企合作”協議、招標、特許經營等方式來實施違法壟斷,近年來更是得到了監管層面的高度關注。
“全國統一大市場有望重塑醫藥行業格局。”在業內看來,全國統一大市場的目的就是資源優化,生產和流通秩序優化,暢通內循環,打破行業壟斷,打破地方各自為戰,實現全國一盤棋,核心就是統一要素,打破壁壘,推進產業升級。全國統一大市場實際上已經在重鑄醫藥行業。
徹查濫用行政權力
公平競爭是確保政府出臺的各種產業、投資政策不會過度干預市場公平競爭的一道防線,通過強化競爭政策基礎地位,破除制約民營經濟公平參與市場競爭的制度障礙。
7月5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改委、財政部、商務部等四部委聯合發布《關于開展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明確在全國范圍內開展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
為貫徹國家政策層面重點清理歧視民營、外地、外資經營者的政策措施,為民營經濟發展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浙江省已經開始積極部署政策落實。
據了解,浙江省本次清理工作聚焦三個“一號工程”,針對現行有效的涉及經營主體經濟活動的政策措施,重點清理含有妨礙市場準入和退出、妨礙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動、影響生產經營成本、影響生產經營行為等四類19種妨礙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和公平競爭情況的政策措施。
今年3月,浙江省公平競爭審查和反壟斷委員會辦公室結合營商環境優化提升“一號改革工程”,已在全省部署破除地方保護和行政性壟斷專項行動,并通過交叉檢查發現了一批問題政策措施。按照“誰制定、誰清理”的原則開展,確保“應清盡清”,堅決破除地方保護和行政性壟斷,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服務加快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
完善公平競爭等市場經濟基礎制度、加強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破除地方保護和行政性壟斷等再次提出明確要求,浙江省內已經將監管目光聚焦在醫療衛生領域。
8月4日,杭州市衛健委發布了《關于印發2023年法治政府建設(依法行政)工作要點的通知》,強調嚴格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破除醫療衛生行業和領域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行為。強化公平競爭審查,涉市場經濟活動政策文件出臺前100%審查;清理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政策文件,重點清理有礙優化營商環境的政策措施。
更好適應“大綜合一體化”改革,落實行政執法改革任務,動態調整執法事項目錄清單、監管事項目錄清單、檢查事項實施清單。圍繞“法筑平安”,強化醫療衛生、公共衛生等重點領域綜合執法,深化“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提高對中高風險企業檢查比率。
市場觀點認為,對醫藥行業來說,區域市場準入以往容易遭遇地方保護主義的阻力。無論是民營醫療機構審批政策,還是互聯網醫院備案政策,又或者是增補“本地藥”的省級、市級醫保藥品目錄,還有醫藥流通領域的地方企業壟斷,都可能存在地方保護主義問題。如今全國拉開一場自下而上,針對各級政府主管部門濫用行政權力限制競爭行為的大整治、大清理,將會打破壁壘,推進醫藥產業升級!
打破地方保護 斬斷醫療醫藥壟斷利益鏈
醫藥行業的地方“保護傘”一直都是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關注的重點,特別是壟斷、制定配送、采購,以及限制醫療機構自主選擇配送權和招標權。
2023年6月9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布《中國反壟斷執法年度報告(2022)》,根據《報告》,反壟斷執法機構2022年共查辦醫藥行業各類壟斷案件37件,罰沒金額共計4370.91萬元,另有2件醫藥行業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案件作出行政處罰告知。
在醫藥領域,截至2023年1月,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公布的五批次案件中,共有9家衛健局/委因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行為被糾正,披露情況顯示,衛健局通過簽訂合作協議等方式壟斷、制定配送、采購,以及限制醫療機構自主選擇配送權和招標權的現象突出。
其中,已辦結的11件醫藥行業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案主要涉及體檢、藥品和醫療器械等領域,違反新修改《反壟斷法》第39條規定,實施了限定或者變相限定交易行為。
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案件特點突出,違法行為仍舊多發,違法行為類型主要表現為濫用行政權力限定或者變相限定單位或個人經營、購買、使用指定經營者提供的商品,實施主體類型集中主要為市、縣(區)級衛生健康部門。
2022年3月,湖南省市監局就曾通報安化縣衛健局印發《關于印發〈安化縣行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定期健康檢查工作暫行規定〉的通知》,限定各鄉鎮和縣直單位選擇安化縣內健康檢查機構,排除了縣域外其他檢查機構進入。 同年4月,益陽市資陽區衛健局以印發文件形式,限定轄區內行政事業單位選擇其指定的4家定點醫院作為2022年至2023年健康檢查機構,被湖南省市監局通報。 此前,還有福建古田縣人民政府印發通知,要求地方醫療機構優先采購、使用本縣藥品、耗材、醫療設備,被國家藥監局點名;雙峰縣衛生健康局與企業簽訂協議,約定轄區內所有公立醫療機構所需藥品、耗材、器械設備等拿出一定比例的采購量給對方,被國家市監局通報。
值得關注的是,在醫療機構的臨床端口,學術權威和行政權力往往難以分割,哪些醫療器械需要引進,哪些藥品對癥有效,這是醫學技術問題,應該遵從醫學專家的意見。然而,醫學專家往往也就是醫院里的科室主任,乃至行政一二把手,他們同時擁有學術權威和行政決定權,這些都給監督造成了困難。
8月20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醫療領域腐敗和不正之風 | 斬斷統方數據利益鏈》,揭露個別醫院科室領導售賣“統方”數據受賄回扣被查處的案例。
在中紀委發布的視頻中,某醫療機構一科長不僅售賣自己醫院的統方數據,還把其他區級醫院的信息科、藥劑科也納入自己的“統方生意網”中,并結成利益同盟,他們利用數據管理、信息收集的工作便利,非法收集并售賣“統方”數據。
多地開展整治行動 劍指醫療衛生、政府采購、招投標領域
為貫徹黨的二十大關于“加強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破除地方保護和行政性壟斷,依法規范和引導資本健康發展”的要求,落實2022年修正的反壟斷法,進一步夯實反壟斷法律制度規則,市場監管總局發布《制止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行為規定》《禁止壟斷協議規定》《禁止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規定》《經營者集中審查規定》四部反壟斷法配套規章,自2023年4月15日起施行。
隨著醫藥行業反壟斷持續深入,北京、山西、廣西、江蘇、云南、河南、陜西、黑龍江等十余個省份紛紛啟動專項整治行動,步步深入。
3月24日,北京市市監局于2023年3月至10月,在全市范圍內開展2023年民生領域反壟斷執法專項行動,明確將聚焦公用事業、教育、保險、醫療衛生、政府采購、招投標等重點行業和領域,強化制止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執法。
值得一提的是 ,不只北京,醫療衛生、政府采購、招投標等行業和領域在各省部署中均被列為檢查重點,無一例外。
山西:2023年3月至10月 2月28日,山西省市場監管局發布《關于開展民生領域反壟斷執法專項行動的通告》,從即日起至今年12月,聚焦交通運輸、工程建設、醫療衛生、政府采購、招投標等重點行業和領域,強化制止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行為執法。 江蘇:2023年3月至10月 江蘇省市場監管局將于2023年3月至10月在全省范圍內開展民生重點領域反壟斷執法專項行動,強化對公用事業、醫療衛生、政府采購、招投標等領域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行為的反行政壟斷執法,著力破除地方保護和行政性壟斷。 廣西:2023年2月至10月 廣西市場監管局在全區部署開展強化民生領域反壟斷執法“破壁”專項行動,重點聚焦醫療衛生、政府采購、招投標等重點行業和領域,查處濫用行政權力妨礙商品自由流通、排斥或者限制外地經營者、限定或者變相限定交易、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競爭內容的規定等行為。 河南:2023年4月至12月 3月23日,河南省印發《民生領域反壟斷執法專項行動工作方案》,開展為期8個月的專項行動,聚焦公用事業、醫療衛生、政府采購、招投標等重點行業和領域,重點查處濫用行政權力妨礙商品自由流通、排斥或者限制外地經營者、限定或者變相限定交易、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競爭內容的規定等行為。 重慶:2023年3月至12月 根據市場監管總局統一部署,2023年3月至12月,重慶將組織開展民生領域反壟斷執法專項行動。圍繞市場壟斷行為方面:聚焦建材、日用消費品、汽車、醫療等重點領域,加大壟斷協議案件查處力度,重點強化對行業協會組織和參與壟斷行為的監管;聚焦原料藥領域、公用事業等自然壟斷和專營專賣領域,重點整治不公平高價、拒絕交易、搭售、附加不合理交易條件等行為。圍繞行政性壟斷行為方面:聚焦公用事業、教育、醫療衛生、交通工具、工程建設、保險、政府采購、招投標等重點行業和領域,重點查處濫用行政權力妨礙商品自由流通、排斥或者限制外地經營者、限定或者變相限定交易、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競爭內容的規定等行為,推動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
隨著多地開展整治行動,全國范圍內對于藥械采購、配送的壟斷行為,將會迎來更強勢、更精準的“圍獵”。業內判斷,無論是地方市場還是全國宏觀市場,形成統一、自由、公平的市場競爭環境,有利于可以促進創新產業結構,統一分工,統一布局,減少社會資源內耗,避免扎堆重復投資、追逐熱點研發,從而提升醫藥行業創新能力。
(文章來源于互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