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福建省進一步完善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實施方案》強調,堅持以人民健康為中心,以高質量發展為主線,強化醫療衛生事業公益性,促進優質醫療資源擴容和區域均衡布局,不斷提高基層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加快建立優質高效的醫療衛生服務體系。
《實施方案》明確,依托省公共數據匯聚共享平臺,搭建衛健數據專區,推進大數據、人工智能、區塊鏈新技術在醫療衛生領域的應用。加快打造智慧醫院,支持縣區級以上醫院設置互聯網醫院。到2025年,全省三級綜合醫院電子病歷系統應用水平達到4級及以上。
此外,對區域醫療中心、緊密型城市醫療集團建設等進行了具體部署。
《實施方案》全文如下:
福建省進一步完善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完善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的意見》,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人民健康為中心,以高質量發展為主線,強化醫療衛生事業公益性,推動醫療衛生發展方式轉向更加注重內涵式發展、服務模式轉向更加注重系統連續、管理手段轉向更加注重科學化治理,促進優質醫療資源擴容和區域均衡布局,不斷提高基層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到2025年,全省每千人口衛生技術人員數、床位數分別達到8.1人、6.1張,醫療衛生資源配置更加均衡,防病治病、康復護理和健康管理能力進一步增強,初步形成體系完整、分工明確、功能互補、連續協同的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到2035年,全省醫療衛生服務的公平性、可及性和高質量供給水平顯著提升,基本建成“能力現代化、體系整合化、服務優質化、管理精細化、治理科學化”的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為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提供有力支撐。
二、重點任務
(一)實施“人才強衛”工程
1.加快醫學教育創新發展。深化醫教協同,發展壯大醫療衛生隊伍,提升衛生健康人才能力。推進福建醫科大學、福建中醫藥大學等醫藥類“雙一流”主干學科建設,推動廈門大學等建設一流醫學院,依托各級醫療衛生機構建強臨床教學基地。支持福建醫科大學、莆田學院、廈門醫學院分別與省內醫學類高職高專院校聯辦“3+3”高職本科貫通人才培養項目;福建中醫藥大學與泉州市共建“福建中醫藥大學海絲中醫藥中心”。支持福建醫科大學幫扶寧德師范學院建設臨床醫學本科專業、福州大學籌建醫學院并申報臨床醫學等專業、泉州醫學高等專科學校等升格為本科院校。探索建立基層軍醫到地方急救機構執業培訓機制。到2025年,全省臨床醫學類本科專業年招生規模達4000人左右;到2035年,基本建成供需匹配、總量適宜、結構合理的醫學人才培養體系。〔責任單位:省教育廳、衛健委、財政廳等,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有關高校。以下任務均需各市、縣(區)和平潭綜合實驗區落實,不再列出〕
2.大力培育和引進高層次人才。實施衛生健康高層次人才隊伍建設行動計劃,“十四五”期間重點支持50個中青年科研重大項目、30名中青年領軍人才赴國(境)外研修等,精準選聘或柔性引進國內外優秀人才及團隊。支持綜合性大學與省級高水平醫院共建醫工結合博士、碩士學位點,推進醫學與人工智能等交叉融合發展。到2035年,在高端領軍、急需緊缺等人才以及重點專科團隊等方面的培養引進取得突破,基本建成一支素質優良、數量充足、業績突出的高層次人才隊伍。(責任單位:省衛健委、教育廳、人社廳、財政廳,省委組織部等)
3.加大基層人才補短板力度。加強城鄉基層、偏遠山區、海島地區人才培養扶持,強化城鄉基層醫療衛生服務網底。加強基層醫療衛生人才隊伍建設,優化基層醫務人員招聘標準和程序,推進農村衛生人才定向培養、鄉村醫生能力提升等工作。結合開展“千名醫師下基層”“移動醫院”巡診等工作,嚴格執行衛生技術人員申報副高職稱下基層服務政策,建立完善醫療人才定期在基層執業的長效機制,強化監督約束與激勵保障。積極引導退休醫師下鄉返鄉,對返聘到縣級及以下醫療機構的人員,鼓勵各地探索制定財政補助、住房保障等支持政策。到2035年,縣級及以下醫療機構(含民營)衛生技術人員數占全省醫療機構衛生技術人員數的比重保持在70%以上。(責任單位:省衛健委、教育廳、人社廳、財政廳等)
4.改革完善人事薪酬制度。落實“兩個允許”要求,建立健全適應醫療衛生行業特點的薪酬制度。深化公立醫院薪酬制度改革,完善內部薪酬體系和分配辦法,體現向高層次、緊缺急需人才以及公共衛生等薄弱科室人員傾斜。在專業公共衛生機構探索建立公益“一類保障、二類管理”機制,合理核定專業公共衛生機構和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績效工資總量,逐步縮小與當地公立醫院薪酬水平差距。落實鄉村醫生待遇,做好鄉村醫生社會保障工作。(責任單位:省人社廳、衛健委、財政廳)
(二)實施“優質醫療”工程
5.明確各級醫療機構定位與布局。以促進分級診療為導向,按規劃加強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建設。國家區域醫療中心和省級高水平醫院,重點在醫療技術、臨床教學、科研培訓等方面發揮引領作用;省級區域醫療中心和省市其他三級醫院,強化區域內危重疑難疾病臨床診治、醫學教學科研等功能;突出縣級醫院縣域龍頭地位,加快發展急診科、重癥醫學科、康復醫學科等學科,提升腫瘤、心腦血管疾病等重大疾病診療能力;其他各類醫院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等,積極承擔基本醫療和康復、護理、安寧療護等服務。根據常住人口分布及流向,優化城鄉醫療資源空間布局,新增資源重點在服務能力不足的縣(市)、城市新區、小城鎮等薄弱地區配置;未設區級公立醫院的區,根據需求因地制宜舉辦區級公立醫院。(責任單位:省衛健委、發改委等)
6.推進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協調發展。各地要根據人口狀況、服務半徑和疾病譜變化等,合理確定公立醫院類別、數量與規模,新規劃的省、市、縣(區)公立醫院單體床位規模分別不超過2000張、1500張、1000張。支持企事業單位、保險機構、養老機構等社會力量辦醫。推進公立醫院基礎專科和平臺專科發展,各設區市因地制宜培育一批優勢專科,加快構建省域內學科齊全、功能互補的臨床專科群。到2025年,全省千人均公立醫療機構床位數達4.5張左右,其中市級及以上公立醫院1.9張左右;市級及以上、縣區級公立醫院病床使用率分別為85%、70%左右,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提高到30%以上。到2035年,市級及以上公立醫院床位占全省醫療機構總床位的比重控制在30%左右,縣區級公立醫院、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病床使用率分別提高到75%、45%左右。(責任單位:省衛健委、發改委等)
7.加快區域醫療中心創建。圍繞大病重病在本省解決,“一院一案”推進國家級和省級區域醫療中心項目建設,打造一批代表區域高水平的優勢學科專業。聚焦緊缺急需領域爭取新項目落地,依托漳州市醫院等9個市縣醫院,開展省級區域醫療中心項目擴容建設。完善區域醫療中心運行管理機制,強化輸出醫院對項目建設醫院的共建扶持,加快實現技術及管理同質化、人才資源本土化;區域醫療中心要與所在地醫療機構建立分工協作機制,促進學科發展差異化,引領帶動區域內醫療服務能力提升。(責任單位:省發改委、衛健委、財政廳、醫保局、科技廳等)
8.分類推進醫療聯合體建設。網格化組建城市醫聯體,開展緊密型城市醫療集團試點,嚴格控制三級醫院一、二級手術和門診量占比;規范省市三級醫院分院區建設,結合對口幫扶,探索與縣區級醫院建立合作機制,實現疾病診療全鏈條合理分工、優勢互補、利益共享。深化縣域醫共體運行機制改革,推進縣域卒中、胸痛、呼吸診療、創傷等急診急救“四大中心”建設;以急診急救、慢病管理為重點加快提升基層服務能力,強化縣域整體績效評價。到2035年,全省三級公立綜合醫院出院患者四級手術比例達到25%以上,縣域內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診療量占比、醫保基金支付金額占比分別達到65%和15%以上。(責任單位:省衛健委、財政廳、醫保局等)
9.實施改善醫療服務行動。完善省市級醫療質量管理與控制體系,加快實現主要病種專業全覆蓋。構建安全高效的院前急救網絡,原則上城市地區服務半徑不超過5公里,農村地區不超過20公里或依托縣域醫療次中心建設急救站(點)。圍繞促進服務連續性,完善常見病分級診療制度規范,健全家庭醫生制度;三級醫院要預留30%以上的門診專家號源和一定數量住院床位,優先保障家庭醫生和下級醫療機構預約診療的需求。圍繞增強服務舒適性,優化醫療機構設施布局與診療流程,推行“無陪護”病房、優質護理、門診多學科診療、慢病長處方等服務,健全醫務社工和志愿者服務制度。圍繞提升服務便捷性,無急診服務且轄區常住人口較多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要通過延時、“錯峰”和酌情在節假日、周末等增加門診、疫苗接種等服務時間,以更好滿足上班、上學等人群服務需求。(責任單位:省衛健委、醫保局等)
(三)實施“公衛保障”工程
10.完善公共衛生服務體系。加強專業公共衛生機構和醫院、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公共衛生科室標準化建設,統籌推進公共衛生體系改革發展和疫情防控,提高公共衛生服務能力。依托省疾控中心建設省預防醫學研究院和生物安全三級實驗室,爭創國家區域公共衛生中心。加強傳染病醫院、綜合醫院感(傳)染科等建設,建立健全平急兼顧、防治結合、分級分層分流的重大疫情救治機制。支持福建醫科大學孟超肝膽醫院申報國家重大傳染病防治基地。分級分類組建公共衛生應急隊伍,強化應急物資保障。(責任單位:省衛健委、發改委、財政廳、工信廳、醫保局等)
11.創新醫防協同與全民健康管理機制。堅持防治結合,強化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預防、保健、健康教育等功能,制定落實醫療衛生機構公共衛生責任清單,完善績效考核機制。推動疾病防治關口前移,加強兒童青少年免疫規劃與健康干預,實施適齡女性人乳頭瘤病毒(HPV)疫苗接種、乙肝病毒感染者規范治療等項目。以高血壓、糖尿病等慢病為重點,探索建立整合型一體化健康服務模式。到2025年,全省兒童青少年近視率控制在50%以下,12歲兒童齲患率控制在30%以內;居民健康素養水平提高到30%以上,重大慢病過早死亡率控制在12%以下。(責任單位:省衛健委、教育廳等)
12.優化重點人群公共衛生服務。圍繞重點人群和重點疾病管理,開展針對性的健康促進、預防保健等服務。完善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加快提高市縣兩級服務能力;發展多元普惠托育服務,優化幼兒園托班、社區托育、單位辦托等模式。推進職業病診斷機構和職業健康體檢機構的能力提升和質量控制,強化職業病危害因素風險監測、評估預警和綜合治理。加強精神專科醫院、精神衛生福利機構、心理健康服務機構等建設,落實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救助救治綜合保障。到2025年,全省建成的縣域醫療次中心和社區醫院均至少有1名兒科醫生或提供兒童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的全科醫生,精神障礙社區康復覆蓋80%以上的縣(市)。(責任單位:省衛健委、教育廳、生態環境廳、民政廳、殘聯等)
(四)實施“中醫藥振興”工程
13.完善中醫藥服務體系。優化中醫類醫療機構規劃建設,實現縣辦中醫醫療機構全覆蓋,常住人口30萬以上的縣域均至少有1所二級甲等中醫醫院。深化中醫名醫名藥名科名院創建,推進中醫類國家區域醫療中心、國家中醫特色重點醫院等建設,建強國家中醫優勢專科、非中醫醫療機構中醫藥科室等,建設30個省名中醫傳承工作室;培育打造“福九味”等特色中藥品牌,發展壯大中醫藥產業。推進中醫“治未病”工作。鼓勵有條件的縣級中醫醫院建立縣域中藥飲片供應中心和共享中藥房。到2035年,全省每萬人口中醫執業(助理)醫師數達到6.2人,中醫類醫院占全省醫院總床位數和總診療量的比例分別提高到15%、20%。(責任單位:省衛健委、發改委、財政廳、農業農村廳等)
14.推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依托福建中醫藥大學附屬人民醫院建設國家中醫藥傳承創新中心,支持省立醫院、省婦幼保健院等創建中西醫協同“旗艦”醫院,鼓勵中醫醫院、高等院校等聯合開展中醫藥循證醫學研究。建立完善“西學中”“中學西”制度,實施福建省西學中高級人才研修等項目,促進形成中西醫結合醫療新模式。完善中醫藥院校教育、師承教育等人才培養機制,優化中醫藥人才及干部隊伍結構,原則上中醫醫院配備的中醫藥專業技術人員占本機構醫藥人員的比例不低于60%,實行“雙肩挑”管理的中醫院領導班子中中醫藥專業技術人員的比例不低于60%。(責任單位:省衛健委、發改委、教育廳、科技廳等)
(五)實施“老齡健康”工程
15.完善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加強養老機構、老年醫院、綜合醫院老年醫學科,以及長期護理、康復療養、安寧療護等機構規劃建設,擴大接續性醫療服務供給;原則上常住人口超過300萬的設區市均設置二級以上老年醫院或康復醫院,加快形成資源共享、機制銜接、功能優化的老年人健康服務網絡。到2025年,全省二級以上公立綜合醫院設立老年醫學科的比例達到90%以上,65歲及以上老年人城鄉社區規范健康管理服務率達到73%。到2035年,各縣(市、區)至少有1家接續性醫療機構。(責任單位:省衛健委、民政廳、發改委等)
16.加快推進醫養結合發展。引導和支持醫療機構重點面向行動不便的高齡或失能老年人,以及慢病、疾病康復期或終末期的老年患者,提供家庭病床、遠程巡診等居家醫療服務。加強養老機構、醫療機構、接續性醫療機構等業務協作,暢通預約就診、急診急救綠色通道,提升養老機構舉辦的醫療機構開展醫療服務和藥事管理能力;支持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建設醫養結合服務設施,引導醫務人員從事醫養結合服務。爭創全國醫養結合示范縣(市、區)和示范機構。推動醫療衛生機構等公共場所和社區家庭適老化改造,積極預防老年人跌倒等意外傷害。(責任單位:省衛健委、民政廳、財政廳、醫保局、住建廳等)
(六)實施“數字健康”工程
17.推進“三醫一張網”建設。依托省公共數據匯聚共享平臺,搭建衛健數據專區,推進大數據、人工智能、區塊鏈新技術在醫療衛生領域的應用。加快衛健、醫保、藥監等部門數據匯聚共享和業務協同,將醫療質控、醫保目錄、合理用藥等監管要求融入醫療衛生機構信息系統,強化事前提醒、在線監控等功能。推進公共衛生數字化,完善疾病預防控制相關信息系統。到2025年,建成全省統一在線預約掛號與省市兩級雙向轉診平臺。(責任單位:省衛健委、數字辦、醫保局、藥監局等)
18.加快打造智慧醫院。推進以居民健康檔案、電子病歷系統為基礎的智慧醫院建設,推行“碼上就醫”、分時段預約診療、檢查檢驗集中預約及結果推送、個人健康信息查詢、院內導航等信息便民服務,落實檢查檢驗結果互認和醫學影像資料共享。支持縣區級以上醫院設置互聯網醫院,規范開展預約診療、線上診療、遠程醫療等服務,暢通電子處方流轉渠道。到2025年,全省三級綜合醫院電子病歷系統應用水平達到4級及以上,醫療服務和管理信息化水平明顯提升。(責任單位:省衛健委、數字辦、醫保局、藥監局)
(七)實施“三醫協同”工程
19.完善政府衛生投入機制。落實政府對專業公共衛生機構和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的投入保障責任,以及醫療機構承擔公共衛生服務任務的經費保障。完善對公立醫院的六項投入政策,對中醫、傳染病、精神病、兒童、老年等醫院予以傾斜。探索建立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建設重點項目儲備庫,積極爭取中央投資項目落地。(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發改委、衛健委)
20.推進“三醫”協同發展。實行“三醫”工作由一位政府領導分管,鼓勵探索衛生健康、醫療保障等部門負責同志交叉任職。健全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逐步提高居民醫保年籌資標準,合理確定待遇保障水平。健全分類管理、醫院參與、科學確定、動態調整的醫療服務價格形成機制,優化中醫藥、“互聯網+”醫療、居家醫療等服務收費政策。加快新增醫療服務項目價格申報審核,每年至少開展1次項目申報審定,并于當年6月底前完成;對已公布的醫療服務價格項目,凡具備項目開展條件的醫療機構可按照適用范圍提供該項服務并按規定收費。發展商業健康保險,推進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試點工作。強化科研聯合攻關,推進臨床醫學研究中心、醫學科技創新與轉化平臺建設,發展精準醫學、新型疫苗等前沿技術。(責任單位:省醫保局、財政廳、衛健委、科技廳、藥監局,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福建監管局等)
21.強化醫療衛生服務管理。加強黨對醫院工作的全面領導,落實黨委領導下的院長負責制,構建黨委統一領導、黨政分工合作、協調運行的工作機制。強化公立醫院院長的職業化培養,加快構建結構合理的醫院管理人才梯隊;壓實各級醫療機構主體責任,加強科學化、規范化、精細化管理,建立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完善專業公共衛生機構管理,強化風險防范和績效考核,規范面向社會提供的公共衛生技術服務。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管理,建立健全符合基層功能定位和服務特點的評價評審體系。(責任單位:省衛健委)
22.加強全行業綜合監管。推進多元化綜合監管體系建設,優化從業人員、醫療技術等準入和退出管理,建立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督察機制。加強醫療衛生行業黨風廉政和醫德醫風建設,推進無“紅包”醫院創建,完善醫療服務社會監督員制度。規范社會辦醫發展。(責任單位:省衛健委、醫保局、藥監局等)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政府要把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建設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將體系建設重點任務完成情況、醫療資源優化配置與下沉成效等列入績效考核內容。衛健部門要發揮牽頭作用,發改、財政、人社、醫保等部門要加強協作,按照分工抓好任務落實。
(二)強化督促指導。堅持問題目標雙導向,建立完善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監測評價機制,定期跟蹤評估,及時解決存在問題,認真總結和推廣經驗做法。
(三)注重政策引導。健全完善醫療衛生服務體系是一項關系全民健康的基礎性、系統性任務,各地各有關部門要處理好改革與發展的關系,發揮好政府調控與市場機制作用,加大薄弱環節的政策支持力度,注重做好政策解讀與引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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