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7日,江陰市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被告人陶其飛、林麗明、楊世祥三人詐騙一案。
公訴機關指控,2022年以來,被告人楊世祥與張某(另案處理)經事先合謀,由被告人楊世祥對接無錫市五愛中醫醫院被告人陶其飛、林麗明等人,共同實施醫保賬戶余額套現業務。其中,被告人陶其飛作為醫院院長負責套現業務的總體決策、統籌等工作;被告人林麗明作為醫院財務主管負責套現業務的具體開展,包括安排收銀人員套現、結算套現資金等工作;被告人楊世祥作為醫院與套現團伙、中介居間聯絡人,負責與醫院方商談分成比例、聯系套現團伙、中介提供醫保賬戶、結算套現資金等工作;張某等四人(均另案處理,為套現團伙或者套現中介)負責糾集醫保卡主提供醫保賬戶、與卡主結算等工作。
2023年1月1日,國家實行醫保政策改革,增加醫保統籌賬戶,對于職工醫保參保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符合基本醫療**政策范圍內的普通門診費用,超過起付標準的,納入門診統籌基金支付范疇,統籌基金直接按照一定比例報銷醫療費用。2023年1月至4月期間,被告人陶其飛、林麗明伙同被告人楊世祥以及張某等套現團伙、中介,通過無錫市五愛中醫醫院套現醫保統籌基金合計人民幣3995360余元(其中人民幣1058949余元已由醫保基金管理部門結算至醫院賬戶)。其中,被告人楊世祥伙同張某等套現團伙、中介,通過無錫市五愛中醫醫院套現醫保統籌基金合計人民幣910807余元(其中人民幣196230余元已由醫保基金管理部門結算至醫院賬戶)。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陶其飛、林麗明、楊世祥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伙同他人多次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國家醫保統籌賬戶資金,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第二十五條**款之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庭審中,法庭圍繞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組織控辯雙方進行了舉證、質證,控辯雙方充分發表了意見,3名被告人進行了**后陳述并當庭表示認罪悔罪。庭審**后,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無錫市(包括江陰、宜興)80余家民營醫院負責人旁聽了庭審。
醫保基金是人民群眾的“看病錢”“救命錢”,事關廣大群眾的切身利益,事關醫療保障制度健康持續發展,事關國家長治久安。近年來,大量民營資金進入醫療行業,但行業發展質量參差不齊。部分民營醫療機構為獲取非法利益,騙取醫療保障基金。本案被告人陶其飛、林麗明作為醫院的院長、財務主管,非法侵吞國家巨額醫療保障基金,嚴重擾亂民營醫療行業發展,社會危害性大。根據刑法規定,單位不能成為詐騙罪的犯罪主體,但可依法對單位負責人陶其飛等人追究刑事責任。本案的公開審理,有利于保護醫療保障基金**,推動民營醫療行業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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