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集采執行環節的監管力度將持續加大。
01
六大舉措出臺,加強集采產品「保供」
1月12日,國家醫保局發布《國家醫療保障局辦公室關于加強醫藥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產品供應保障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進一步做好中選藥品和醫用耗材供應保障工作。
《通知》指出,藥品、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 (以下簡稱“集采”) 工作開展以來,中選產品供應總體穩定,但受短期臨床需求波動等影響,也出現個別品種臨時性供應緊張問題。
文件中提出及時組織簽訂采購協議、暢通醫療機構反饋問題渠道、積極協調應對短時間激增需求、做好中選產品供應情況監測、探索建立供應情況評價機制、加強供應情況評分結果運用等六項舉措,加強集采中選產品供應保障。
據觀察,文件中進一步明確了中選產品供應保障要求,醫藥企業部分行為可能導致其失去集采中選資格。
《通知》指出,對中選后長期不簽合同,導致醫療機構無法開展采購、影響臨床使用的,應視情節取消相關企業中選資格或按規定給予醫藥價格和招采失信評級。
各省要依托省級醫藥集中采購平臺,健全集采中選產品供應配送常態化監測機制,通過訂單響應時間、發貨時間、配送金額、配送數量等科學設置監測指標,定期評估每個中選產品供應配送情況。
對醫療機構訂單響應不及時、配送率明顯偏低、醫療機構反饋供應問題集中的產品要做到提前發現、主動預警,并通過提醒、約談、告誡等方式督促相關企業限期整改。
對整改不及時、不到位,或因供應問題受到負面計分達一定水平的企業,可按規定開展失信評級,情節嚴重的應按集采標書相關條款實施懲戒。
02
探索建立評分機制,將影響接續采購
除了對供應較差的醫藥企業予以一定的督促或懲戒外,對于供應較好的企業也將引入激勵機制。
《通知》提出,鼓勵各地積極探索建立集采中選企業供應情況評分管理機制,根據書面反饋供應配送問題的醫療機構數量、發生頻率、持續時間等情形,同時結合采購平臺統計的相關指標,對相關中選企業供應情況進行評分,并將評分結果用于信用評價、接續采購工作中。
加強供應情況評分結果運用。在集采協議期滿接續采購中,要將供應情況評分結果實質性融入采購規則。對上一輪集采實際供應好、評分高的中選企業可在帶量比例、供應地區選擇中選順位等方面予以激勵;對實際供應較差、評分低的中選企業應采取一定制約,直至取消其申報資格。
采用綜合評價方式開展接續的,供應指標得分應優先采用實際供應情況評分結果,并占供應得分的主要部分,摒棄單純依據企業規模、產能等間接指標評分的做法。上一輪集采未中選的企業,可參考該企業其他中選產品供應情況予以評分。
此外,因供應問題采購非中選產品的,在集采執行考核時將會差異化調節。
《通知》指出,各級醫保部門要強化供需對接,建立醫療機構與中選企業線上溝通協調機制,暢通供應問題反饋收集渠道。鼓勵醫療機構主動向醫保部門書面反饋中選產品供應問題,經核實后,該醫療機構采購備供企業產品可直接視作采購中選產品,并享受醫保資金結余留用政策,采購非中選產品的,相應的用量不計入集采執行情況考核范圍。
03
多地發文,耗材集采執行情況監測
人工關節、冠脈支架、骨科脊柱…
去年起,對于集采執行環節的監管力度明顯加大。從近期各地發布的相關文件來看,這種監管力度將進一步延續。
1月12日,四川省醫保局發布《川藥招〔2024〕9號 關于開展人工關節類醫用耗材整改情況“回頭看”工作醫療機構問題數據處理的通知》。其中指出,根據《關于開展人工關節類醫用耗材整改情況“回頭看”工作的通知》相關要求,國家聯采辦梳理了截至目前醫療機構上傳數據中的問題,請各單位督促醫療機構及時修改問題數據并重新上傳。
同日,北京市醫保局也發布了《北京市關于開展人工關節類醫用耗材整改情況“回頭看”工作醫療機構問題數據處理的通知》。
北京醫保局指出,所有醫療機構須補齊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4月25日集采結果執行日之前的所有數據,數據提交截止時間為2024年1月26日17時。自2024年2月起,每月10日前要完成前一個月醫療機構人工關節類手術數據上傳工作。
除人工關節外,冠脈支架、骨科脊柱等國采執行情況監測也在推進。
1月12日,北京市醫保局還發布了《北京市關于收集冠脈支架采購數據工作的通知》《北京市關于收集骨科脊柱類醫用耗材采購數據工作的通知》。
根據文件內容,冠脈支架采購數據收集范圍包括冠脈支架中選產品系統、非中選產品系統以及同一臺手術(同一手術編碼)使用的全部耗材產品信息(即C開頭的醫用耗材國家醫保編碼產品信息),時間范圍為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骨科脊柱類醫用耗材采購數據收集范圍包括骨科脊柱類醫用耗材中選產品系統、非中選產品系統以及同一臺手術(同一手術編碼)使用的全部耗材產品信息(即C開頭的醫用耗材國家醫保編碼產品信息),時間范圍為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各醫療機構匯總本單位HIS系統內冠脈支架、骨科脊柱類醫用耗材相關產品實際使用數據并導出后,填寫《冠脈支架采購情況明細表》《骨科脊柱類醫用耗材采購情況明細表》。后續各醫療機構需每月按照要求上傳冠脈支架手術數據、骨科脊柱類手術數據。
《明細表》中包括醫院名稱、患者證件號、就診日期、手術日期、手術編碼、醫師名稱、醫師證件號、規格、型號、價格、數量等填寫內容。
不難看出,集采精細化管理已成為明確趨勢,而執行環節的常態化監測,也將進一步保障集采結果的順利落地。與此同時,中選企業也要提早梳理規劃成本、產能等要素,并與代理商、配送商等合作方達成共識,推進中選產品供應保障。
附:
(文章來源于賽柏藍器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