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國家不斷強化了對醫療這一民生關鍵領域的反腐力度,眾多醫院高層領導因違紀違法被紀委監委嚴查。
在調查中發現:
一些醫院內普遍存在的以學術會議、贊助名義及機票報銷等手段收受賄賂的問題,這些賄金常通過虛開發票等方式存在。
因此可以看到,今年除了中紀委、審計署在嚴查醫療機構外,稅務部門也在對藥械行業虛開發票等經濟犯罪行為的深入調查和打擊。
多地爆發虛開大案,大批械企被罰
2024年至今,多地爆發藥械虛開大案。
01
醫藥領域特大虛開發票案:抓獲30人、涉案50億元
六月,“平安烏蘭浩特”公開了一起醫藥領域特大虛開發票案件。烏蘭浩特市公安局調查發現,有三十多家公司在沒有實際業務往來的情況下,頻繁為藥品生產企業虛開增值稅發票。
烏蘭浩特市公安局利用自主研發的醫藥領域虛開發票“五三四四”技戰法和“醫藥領域快速識別空殼公司”數據模型,對案件進行了全面分析和評估,確認實際涉案空殼公司高達1171家,涉及金額達50億元。
02
“10?24”虛開發票案,涉案12.3億,抓獲犯罪嫌疑人10名
同日,貴陽公安在官微通報了10起經濟犯罪典型案例,其中一起為六盤水市水城區成功破獲“10?24”虛開發票案,打掉犯罪團伙4個,抓獲犯罪嫌疑人10名。
公安機關深度挖掘醫藥行業領域虛開發票涉案線索,發現介紹虛開代理商10名,下游虛開企業146家,虛開發票總量31000余份,價稅合計12.3億余元。
03
14家CSO幫助廠家虛開套現
再往前,今年2月初,公安部公布了2023年度公安機關打擊經濟犯罪10大典型案例,天津14家CSO幫助醫藥生產廠家虛開套現案位列其中。
經查,蘇某釗等人與有關醫藥生產廠家合謀,在無真實業務往來的情況下,利用實際控制的天津某市場營銷策劃服務有限公司等14家空殼公司以“咨詢費”等名義虛開增值稅普通發票,醫藥生產廠家再將套取的資金返利給代理商,涉案金額3億余元。目前該案件已偵查終結,移送審查起訴。
04
6家CSO對外虛開,13家藥械企業涉案
1月,南昌市稅務局第一稽查局對灣里洗藥湖卓萃眾創產業園注冊的6家為藥械企業開具發票的CSO進行處罰,稅務機關認定6家CSO對外虛開推廣、咨詢、會務等發票,13家藥械企業涉案。
被南昌稅務稽查局處罰的6家CSO,有的發票被藥械企業聲明“沒有收到相關發票”,有的藥械企業則聲明“業務取消并退款、發票沖紅”,但均被南昌稅務稽查局認定為虛開發票。
據投行及多個行業公眾號爆料,目前各地紛紛開展的金稅四期下稅務稽查與追繳工作,結合去年到今年的醫療反腐,醫藥行業將面臨更大范圍的稅務稽查。
醫保與稅務聯手,醫藥行業迎重大考驗
5月30日,據國家醫保局官網報道,國家醫保局、國家稅務總局在京簽署《關于“推進數據共享 深化協同共治”合作備忘錄》(以下簡稱“合作備忘錄”)。
過去,由于各部門職責和管理權限不同,醫保局想了解企業的成本、費用情況,只能通過財政部以“醫藥行業會計信息質量檢查”等方式進行“穿透式檢查”。
但顯然,藥械企業發票流向、交易價格、付款對象、資金流轉狀況,在金稅四期系統的全面監控下,稅務部門是了如指掌的。一旦醫保與稅務合作機制的確立,無疑將促使醫保局對基金支付流向的掌握更為精準,同時,稅務部門也將對醫藥行業形成更為透徹的理解。
根據“合作備忘錄”,國家醫療保障局和國家稅務總局將分別成立工作組,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和日常聯系機制,分步有序推進雙方數據共享。
醫保與稅務部門的初步攜手,其核心關注點集中在幾個方面:一是基本醫療保險費用的征收管理;二是個人所得稅中針對大病醫療的專項附加扣除審核;三是職工醫保個人賬戶在家庭內部的共濟優化措施。
這一系列行動本質上都是圍繞個人稅務與醫療保障體系的深度融合展開,直觀上看似與醫藥行業無直接關聯,但既有了“初一”,“十五”還會遠嗎?一旦醫保與稅務的合作深入到企業級層面,“票往哪里開”、“錢往哪里轉”,“稅從哪里交”,都將成為所有藥械企業必須面對的重要課題。
此外,國家醫療保障局與國家稅務總局還將推動各地醫保、稅務部門建立常態化溝通合作機制,結合地方實際,積極探索兩部門數據共享應用、優化政務服務等方面的新模式、新方法,為推進高質量發展貢獻新力量、新動能。
顯而易見,在國家醫保局與稅務局數據共享的背景下,全國各地藥械企業“查賬”行動將更加暢通無阻。
稅務局下場!嚴查醫院往來發票
實際上,自23年下半年以來,國家稅務部門對藥械企業的檢查也日益頻繁。部分地區甚至開始通過嚴查醫院往來發票,倒查械企賬目稅務。
揚州市稽查局根據《國家稅務總局江蘇省稅務局稽查局關于開展2023年醫藥器械行業檢查工作的通知》及附列的案源清單等資料,查處了6戶藥械企涉稅問題。
值得注意的是,其中有3家企業均是通過嚴查醫院往來發票以及醫保數據,挖出了械企稅務問題。
「例如:」
揚州市稅務局,通過調查醫院往來明細賬、對公交易往來賬戶等,把江蘇省內主要公立醫院醫療機構采購數據與江蘇省稅務局稅收大數據管理平臺交叉對比,發現揚州*通醫療器械有限公司2020-2022年銷售給揚州大學附屬醫院2396.55萬元,并未開具發票給揚州大學附屬醫院。
而揚州市川江醫療器械有限公司2020--2022年對公賬戶收到醫院及醫保中心的銷售款項合計1902.59萬元,通過支付手續費的方式,讓他人為其套開增值稅發票給下游醫院等單位,從而少申報收入1783.28萬元,被罰合計73906.25元。
不難發現,通過醫院賬目和醫保數據,稅務局開始交叉匹配稅務數據,醫械經銷企業的違規情況“一覽無遺”。
根據國家十四部委聯合發布的《2024年糾正醫藥購銷領域和醫療服務中不正之風工作要點的通知》,今年醫療行業各領域的監管力度再度提升,就連被視為行業合規標桿的RDPAC《行業行為準則》,在各地講課費的新規出臺后,也顯現出其不合規之處,促使RDPAC迅速行動,與多方緊急溝通提升合規標準。
這也意味著,不論是藥械企業,開票服務機構,還是證據鏈相關企業均處于高風險狀態,任何“形式合規”都將再無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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