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醫保局辦公室印發了《關于規范注射劑掛網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各地簡化注射劑掛網方式,統一按最小制劑單位掛網,并做好掛網方式切換前后的價格協同、風險防范等工作。
《通知》規定,注射劑統一按最小制劑單位掛網,不再需要企業按照實際包裝重復申報掛網。以長春西汀注射劑為例,同時有1支/盒、6支/盒和10支/盒三種包裝形式,過去按照實際包裝掛網需要企業分別申報,后續增加新的包裝形式也要重復履行申報掛網的流程。新政策落地后,企業只需以支為單位申報1次掛網,各種包裝形式的產品均可以正常掛網供應。
《通知》要求,各地要做好掛網方式切換前后的價格協同。按照常識,相同成分相同規格相同廠家的注射劑,每盒包裝多少支,折算到每支價格上不應存在明顯差異。然而,從監測情況看,部分產品包裝數量的倍數關系與價格倍數關系顯失合理。以某企業的碳酸氫鈉注射液(10ml:0.5g)為例,5支/盒的掛網價格為6元,10支/盒的掛網價格為135元,分別折算每支的價格相差超11倍。究其原因,有的是過去企業利用地區間信息差,變換包裝變相漲價形成的不公平高價、歧視性高價,要求地方及時清理;有的是藥品通過“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過評前后高價低價并存的價格矛盾,要求地方做好協同,既要實事求是地回應成本和品質變化,也要引導企業合理定價,不能“漫天要價”。
《通知》提出,對于掛網價潛在風險的注射劑,按照新掛網價與歷史掛網價的差異程度,分別采取黃標和紅標管理,建議或要求醫療機構優先采購價格風險更低的廠牌。主要目的是結合注射劑掛網方式切換過程中暴露出的典型價格風險,在堅持市場調節價政策的基礎上,探索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引導企業公平定價的有效方式。
2023年8月以來,國家醫保局啟動實施掛網藥品價格治理。在統一掛網藥品價格數據信息、落實分區管理、推進互聯互通的基礎上,針對同一藥品省際間掛網價格差異懸殊、同藥不同包裝規格價格差異遠超合理范圍、過評藥短缺藥人為操縱過度漲價多發頻發等影響公平統一的市場環境、侵害群眾利益的問題,指導各省醫保局開展“四同”藥品價格協同治理,消除了一大批不公平高價、歧視性高價,取得了階段性成效。此次印發《通知》,既是簡化注射劑掛網形式,為企業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掛網服務,同時也將促進注射劑掛網價更加均衡透明,推動藥品掛網價格專項治理工作向縱深發展。
(文章來源于健康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