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120來接需急救病人時會采用急救轉運擔架把病人轉移到救護車上,那么轉運的時候,需要注意什么制度與原則呢?
轉運原則:
(1)優先運送傷情嚴重但救治及時可以存活的傷員。
(2)運送途中應不間斷地實施維持生命的救護,如人工呼吸、胸外心臟按壓、給氧、輸液等。
(3)運送傷員要注意正確體位。
(4)保持創面清潔,盡量減少感染機會。
(5)注意骨折的固定和傷肢的血運情況。
(6)嚴密觀察病情變化,并及時依病情變化進行處理。
轉運制度:
(1)接診病人必須到急診科分診,與院內醫生做好病情交接并簽字,急診科有關人員做好登記工作。
(2)急救人員到達現場后進行現場急救并做好生命體征病情的記錄,根據病情給氧、建立靜脈通道等急救治療。醫生急救初步診斷后即可撥打急診綠色通道電話并告知患者的基本病情。
(3)急救轉運途中醫護人員有責任監護患者的病情變化,保持與綠色通道電話的聯絡,認真填寫接診記錄單的各項內容與急診醫生完成各項交接手續。
(4)特殊病情(待產婦、眼科、五官、嚴重創傷等可與急診綠色通道電話聯系后根據指示處理),如果病人有特殊要求在有能力的情況下酌情處理并與病人做好溝通,通過綠色通道電話,聯系相關科室與院內科室或醫護人員達到患者的意愿,以上要求須在患者簽字好執行;急診科分診人員(醫務人員)接到電話通知后要提前做好急救準備,并安排人員在急診科門口接診急救人員在特殊情況下,根據急診醫生的要求參與搶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