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國.家衛健委發布了“關于開展醫療服務多元化監管工作的通知”。
通知表示,國.家將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改革完善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制度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8〕63號文件為基礎,以4個方向為重點,在全國范圍內推動開展醫療服務多元化監管工作。
通知提到,要發揮行業組織自律作用,以美容醫療機構、非公立醫療機構等為重點,選取當地醫學會、醫院協會、醫師協會、整形美容協會或非公立醫療機構協會等適當的行業組織推動行業自律;同時加強醫療、醫藥、醫保監管聯動。
這或許意味著,未來非公醫療監管,將對行業協會抱有更高的要求。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健康委:
為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改革完善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制度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8〕63號,以下簡稱63號文件),我委在前期部分地區開展醫療服務多元化監管試點的基礎上,在全國范圍內推動開展醫療服務多元化監管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務
按照63號文件有關工作要求,重點在以下四個方面開展醫療服務多元化監管工作。
(一)落實醫療機構依法執業主體責任。
一是按照《醫療機構依法執業自查管理辦法》(國衛監督發〔2020〕18號)有關要求,指導醫療機構全面掌握依法執業法律法規相關規定,督促醫療機構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建立依法執業組織管理體系,定期開展依法執業自查。
二是加強對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依法執業培訓,提升依法執業意識。
三是有條件的地區可參照北京等地經驗,利用信息化、智能化手段開展自查。
(二)發揮行業組織自律作用。
一是以美容醫療機構、非公立醫療機構等為重點,選取當地醫學會、醫院協會、醫師協會、整形美容協會或非公立醫療機構協會等適當的行業組織推動行業自律。
二是指導行業組織制定、完善或落實相關行業管理規范和技術標準,規范執業行為,維護行業信譽。
三是指導行業組織探索開展行業信用評價工作,加強評價結果公示,營造行業內爭先創優的氛圍,揚優抑劣。
(三)創新政府監管手段。
一是建立完善協同監管機制。加強醫療、醫藥、醫保監管聯動,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會同公安、市場監管、藥監、醫保等相關部門建立部門間協同監管機制;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內相關單位、組織要加強協調配合,強化監管結果的協同運用。
二是加強智能化監管。借鑒北京、浙江、湖北、四川等地醫療監管經驗,充分發揮信息化、大數據、人工智能等現代技術的作用,打造智能醫療服務監管系統。
三是加強信用監管。結合醫療機構依法執業自查、行業信用評價、既往監督檢查、投訴舉報、不良記分等情況,建立醫療機構信用記錄,公布嚴重失信者名單,根據信用評價結果采取相應監管措施。
(四)加強社會監督。
一是落實普法責任,推進普法教育,發揮新聞媒體作用,提高醫療機構、醫務人員和社會公眾法律意識。
二是依托政務服務便民熱線等,加強醫療服務投訴舉報平臺建設,暢通投訴舉報渠道,支持有條件的地區建立醫療服務有獎舉報制度,鼓勵公眾提供違法違規案件線索。
三是落實院務公開、政務公開有關要求,保障公眾知情權。四是探索建立醫療服務社會監督員制度,支持社會各界參與醫療服務監督。五是運用第三方滿意度調查等方式,主動發現醫療服務中的問題和不足,及時予以糾正。
二、工作要求
(一)精心組織。各地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將推動開展醫療服務多元化監管工作作為深化醫改的重要內容和推進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的重點工作,加強組織領導,進一步解放思想,勇于探索創新。要制訂工作方案,明確責任分工,確定時間節點。各地在全面開展四個方面工作的基礎上,可結合實際就某一方面深入推進,摸索出適合當地的多元化監管路徑。
(二)強化保障。各地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積極爭取地方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的支持,從政策措施、人財物等方面強化保障,為醫療服務多元化監管工作創造有利條件。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加強對轄區市縣兩級工作的督促、指導和支持。
(三)加強總結。各地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按照確定的時間節點,跟蹤工作進展,及時發現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并加以改進。我委將加強評價和指導,總結推廣各地工作經驗和做法。
請各省級衛生健康委于2021年12月31日前將工作情況報送國.家衛生健康委監督局。
注:文章來源于互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