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4月7日),國家發改委、商務部印發了《國家發展改革委 商務部關于支持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放寬市場準入若干特別措施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放低門檻,推進國產大型醫療設備進院
此次出臺的支持海南自貿港建設特別措施共22條,在醫療領域中,包括支持開展互聯網處方藥銷售,支持海南國產化高端醫療裝備創新發展,加大對藥品市場準入支持,支持海南高端醫美產業發展等內容。
《意見》指出,鼓勵高端醫療裝備首臺(套)在海南進行生產,對在海南落戶生產的列入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指導目錄或列入甲、乙類大型醫用設備配置許可目錄的國產大型醫療設備,按照國產設備首臺(套)有關文件要求執行。
此前,國家發改委、科技部、工信部、等8部委聯合發布的《關于促進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示范應用的意見》,其中明確,在政府采購中優先、鼓勵采購首臺(套)創新產品;納入首臺(套)目錄的產品投標時,招標單位不得對其提出市占率、使用業績等的要求,不得對其套用特定產品設置評價標準、技術參數等,不得以不合理條件限制或排斥首臺套產品參與投標。
也就是說,凡被列入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指導目錄或列入甲、乙類大型醫用設備配置許可目錄的國產大型醫療設備,只要在海南落戶生產,在政府采購中會優先采購。 所以,所有國產設備生產企業一定要抓住這一發展的大好時機,加速產品創新。
說到支持國產,其實今年以來,已有多個省份釋放信號支持國產醫療設備發展,特別是廣東省在發布的最新《衛生健康機構進口產品目錄清單》中,可選擇進口醫療設備品種從132種降為46種,再次為國產醫療設備進院增加了更多的便利!
允許進口醫療器械從132種降到46種
日前,廣東省衛健委發布了關于《2021年省級衛生健康機構進口產品目錄清單的公示》,主要為了推進省級衛生健康機構政府采購進口產品目錄清單管理,簡化程序,提高進口產品政府采購效率。
值得注意的是,在此前廣東省衛健委發布的《關于 2019 年省級衛生健康機構進口產品清單》中,共計132種醫療設備,73種試劑納入進口產品目錄清單。
但本次發布的最新《進口產品清單》后,可采購進口的醫療設備數量驟減,從132種降低到46種,這意味著,現在只要除了這46中醫療設備外,省級公立醫療機構采購設備,需要優先考慮國產醫療設備!
此前,廣東省財政廳發布了《關于省政協十二屆三次會議第20200567號提案答復的函》,其中關于支持國產大型醫用設備推廣應用的提案,作出了如下答復: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醫藥產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6〕11號)第十三條規定,國產藥品和醫療器械能夠滿足要求的,政府采購項目原則上須采購國產產品,逐步提高公立醫療機構國產設備配置水平。
2019年,廣東省衛生健康委、省藥品監管局發布重點領域研發計劃“高端醫療器械”重點專項指南指出,重點支持突破醫學影像設備、先進治療設備、生物醫用材料及植(介)入器械、體外診斷設備與試劑等領域制約行業創新發展的關鍵技術瓶頸,研制一批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設備與器械、核心部件、新型生物材料等,進一步強化廣東省在醫療器械領域的特色和優勢;
積極鼓勵公立醫療器械使用單位優先配置國產自主品牌乙類大型醫用設備,逐步提高國產醫用設備配置水平。
據悉,廣東省還積極推進省級醫療機構國產大型醫療設備占有率。在不違反現行法律的前提下,嚴格執行《政府采購進口產品管理辦法》(財庫〔2007〕119號)的規定。政府采購應當采購本國產品,采購人需要采購的產品在中國境內無法獲取或者無法以合理的商業條件獲取,以及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確需采購進口產品的,實行審核管理。
(截圖來源:廣東省財政廳)
建立省級進口產品清單,由省衛生健康委牽頭組織專家對醫療設備國內外同類產品相關參數逐條比對論證,對國內產品不能達到的參數制訂進口產品清單,實行動態管理(滿1年重新論證,期間如有國內產品達到要求,將被移出清單);
省級醫療機構在部門預算編制中,擬采購進口產品的,編制進口清單目錄內項目的政府采購預算。如果因信息不對稱等原因,仍有滿足需求的國內產品要求參與采購競爭的,不得對其加以限制,按照公平競爭原則實施采購。
限制進口,國產優先
除了廣東省之外,浙江省今年也公布了最新的《2021-2022年度全省政府采購進口產品統一論證清單(醫療設備類)》數十種醫療設備移出進口清單,國產優先。
今年被納入浙江省政府采購進口產品統一論證清單的醫療類設備共有195種。
這也就意味著,在浙江省除了被納入《進口產品統一論證清單》的195種醫療設備外,政府采購也均需優先采購國產設備。
來源:器械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