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聯合印發《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評價指標(試行)》《公立中醫醫院高質量發展評價指標(試行)》,圍繞黨建引領、能力提升、結構優化、創新增效、文化聚力等五大方面,各細化為18個和24個具體定性、定量項目,供各地對轄區內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情況進行評價。
據悉,2021年,《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動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的意見》正式印發,明確了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的相關要求,提出建立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評價指標體系。《評價指標》圍繞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要求進行設計,并與全國二級和三級公立醫院績效考核等工作有機結合,按照指標精煉、可操作、可衡量的原則,制定了指標。
國家衛生健康委要求,地方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含中醫藥主管部門)要把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評價工作作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政策落地見效的重要抓手,切實落實文件各項要求,做到與績效考核等工作有機結合;要因地制宜開展評價工作,充分考慮實際情況,不搞“一刀切”;要有針對性地指導醫院優化學科布局,強化專科能力建設,不斷提升醫療質量,改善醫療服務,增強運營管理能力。在評價過程中,持續健全數據質量管理體系,發揮大數據優勢,提升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評價工作的準確性和可比性。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中醫藥局將會同相關部門,加強統籌協調,做好指導,挖掘推廣典型經驗。
通知原文:
關于印發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評價指標(試行)的通知
國衛辦醫發〔2022〕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健康委、中醫藥局:
為進一步推動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動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21〕18號,以下簡稱《意見》)要求,我們研究制定了《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評價指標(試行)》和《公立中醫醫院高質量發展評價指標(試行)》(以下統稱《評價指標》),供地方按照屬地原則對轄區內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情況進行評價。現印發給你們,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開展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評價工作,應當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堅持以人民健康為中心,圍繞《意見》要求,有機結合全國二級和三級公立醫院(含中醫醫院,下同)績效考核工作,綜合考慮縣級醫院服務能力、區域醫療服務能力評價等內容,按照指標精煉、可操作、可衡量的原則設置評價指標,引導二級及以上公立醫院全面貫徹落實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的各項要求。
二、評價內容
在公立醫院績效考核相關指標基礎上,按照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要求,充分考慮公立醫院資源消耗、專科服務能力建設等內容,圍繞黨建引領、能力提升、結構優化、創新增效、文化聚力等五方面內容建立指標體系。
(一)黨建引領。全面落實黨委領導下的院長負責制,充分發揮公立醫院黨委把方向、管大局、作決策、促改革、保落實的領導作用,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先鋒模范作用,不斷提升干部人才隊伍和黨員隊伍建設質量,夯實黨建工作責任,以黨建引領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銜接《意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公立醫院的全面領導”的工作要求。
(二)能力提升。引導公立醫院持續提升醫療服務能力,不斷改進醫療質量,補齊專業專科短板,構建優質高效整合型醫療衛生服務體系。銜接《意見》中“構建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新體系”與“引領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新趨勢”的工作要求。
(三)結構優化。推動公立醫院發展方式從規模擴張轉向提質增效,運行模式從粗放管理轉向精細化管理,資源配置從注重物質要素轉向更加注重人才技術要素,引導公立醫院落實功能定位。銜接《意見》中“引領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新趨勢”與“激活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新動力”的工作要求。
(四)創新增效。強化公立醫院運營管理科學化、規范化、精細化,加強智慧醫院建設,推進醫學技術創新。銜接《意見》中“引領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新趨勢”和“提升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新效能”的工作要求。
(五)文化聚力。引導公立醫院持續為人民群眾提供安全、適宜、優質、高效的醫療衛生服務,建立保護關心愛護醫務人員長效機制,改善醫務人員工作環境和條件。銜接《意見》中“建設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新文化”的工作要求。
三、組織實施
(一)統籌部署評價工作。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評價工作與公立醫院績效考核工作同步推進。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含中醫藥主管部門,下同)可以結合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重點工作,適當補充反映本地區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的特色指標。
(二)科學實施評價工作。除特殊說明外,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評價對象為二級及以上公立醫院,評價工作按照年度實施,數據時間范圍為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國家衛生健康委將拓展“公立醫院績效考核管理平臺”功能,升級形成“公立醫院績效考核與高質量發展評價平臺”(以下簡稱評價平臺),嵌入《評價指標》所需數據,與公立醫院績效考核相關數據同步采集、質控、計算、分析、反饋,減輕醫院填報壓力并提升工作效率。各省份可根據反饋數據,按照屬地化管理原則對轄區內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情況進行評價,按年度將轄區內二級及以上公立醫院評價結果上傳至評價平臺,并可針對不同類別和級別的公立醫院提出差異化要求。
(三)分步推進評價工作。2022年起,國家衛生健康委使用《評價指標》對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試點醫院的高質量發展成效進行評價分析,其他醫院的評價工作由各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組織開展。國家衛生健康委會同國家中醫藥局結合各地工作進展,研究適用于各級各類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成效評價的指標體系和參考指標值。
四、工作要求
(一)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各地要充分認識做好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評價工作的重要意義,做到與績效考核等工作有機結合。在評價過程中,繼續健全數據質量控制體系,形成數據質量追蹤機制,發揮大數據分析優勢,持續提升公立醫院高質量評價工作的準確性和可比性。
(二)形成改革發展合力。各地、各單位要把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作為推動深化醫改政策落地、將改革政策傳導至醫院和醫務人員的重要抓手,通過深化改革破解體制機制問題。切實加強綜合監管,形成推動公立醫院改革發展合力,為公立醫院健康有序發展提供良好政策環境。
(三)充分運用評價結果。各地要建立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信息和結果的部門共享機制,強化結果應用。通過評價結果有針對性地指導醫院優化學科布局、強化專科建設、提升工作效果、改進醫療服務、提升管理能力。
(四)加大總結宣傳指導。各地要加強宣傳引導,及時總結經驗、挖掘典型,結合工作實際不斷推動落實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要求,以點帶面推動全國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取得實效。國家衛生健康委將會同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加強對各地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評價工作的指導和監督。
(文章來源于互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