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科技部公布了《部分高校醫學科研誠信案件調查處理結果公開通報情況匯總》,涉及不當署名、買賣論文、代寫代投、篡改數據和剽竊,以及部分實驗由第三方機構代為完成,作者未對實驗數據進行審核而據此發表等多種學術不端行為。
部分高校醫學科研誠信案件調查處理結果公開通報情況匯總(2022年11月7日)
一、遵義醫科大學附屬醫院李曉梅為通訊作者、山東煙臺毓璜頂醫院宋世慶為第.一作者的論文“Lycium barbarum polysaccharide alleviates oxygen glucose deprivation-induced PC-12 cells damage by up-regulating miR-24”。經調查,該論文存在不當署名等學術不端行為。山東煙臺毓璜頂醫院對宋世慶作出如下處理:取消申報科技計劃項目和獎勵資格5年,終止或撤銷其依托論文獲得的科研項目、學術獎勵、榮譽稱號等。遵義醫科大學附屬醫院對李曉梅作出如下處理:取消碩士生導師資格且五年內不能申報新增導師,暫停職稱評審5年,取消申報科技計劃項目和獎勵資格5年。
(通報鏈接:https://kyc.zmu.edu.cn/info/1138/3947.htm)
二、山東第.一醫科大學附屬省立醫院金訊波、夏慶華為共同通訊作者、于瀟為第.一作者的論文“LncRNA CASC15 functions as an oncogene by sponging miR-130b-3p in bladder cancer”。經調查,該論文存在買賣論文的學術不端行為。單位區分作者責任,對于瀟作出如下處理:記過處分,撤銷博士學位,取消申報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項目資格5年;對金訊波予以警告;對夏慶華進行批評教育。
(通報鏈接:https://sr.sdfmu.edu.cn/info/1011/1984.htm)
三、青島大學附屬醫院沈毅為通訊作者、王棟為第.一作者的論文“Long noncoding RNA CASC2 inhibits metastasis and epithelial to mesenchymal transition of lung adenocarcinoma via suppressing SOX4”。經調查,該論文部分實驗由第三方機構代為完成,作者未對實驗數據進行審核而據此發表論文,存在學術不端行為。單位對沈毅、王棟作出如下處理:對通過學術不端行為獲得的科研項目、學術獎勵、榮譽稱號等予以終止或撤銷,取消申請或申報科技計劃項目(專項、基金等)、科技獎勵、科技人才稱號資格5年,取消作為提名或推薦人、被提名或推薦人、評審專家等資格5年;受處分期間不得競聘高于現聘崗位等級的崗位,作出處分決定當年的年度考核不能確定為優秀檔次,記入科研誠信失信檔案。
(通報鏈接:https://kjc.qdu.edu.cn/info/1023/3436.htm)
四、青島大學附屬醫院安毅為通訊作者、路軍為第.一作者的論文“Long noncoding RNA GAS5 attenuates cardiac fibroblast proliferation in atrial fibrillation via repressing ALK5”。經調查,該論文存在代寫代投的學術不端行為。單位對安毅、路軍作出如下處理:記過處分,對其通過學術不端行為獲得的科研項目、學術獎勵、榮譽稱號等予以終止或撤銷,取消申請或申報科技計劃項目(專項、基金等)、科技獎勵、科技人才稱號資格5年,取消作為提名或推薦人、被提名或推薦人、評審專家等資格5年;受處分期間不得競聘高于現聘崗位等級的崗位,作出處分決定當年的年度考核不能確定為優秀檔次,記入科研誠信失信檔案。
(通報鏈接:https://kjc.qdu.edu.cn/info/1023/3436.htm)
五、青島大學附屬醫院姜彥為通訊作者、王琳為第.一作者的論文“Downregulation of lncRNA SNHG7 inhibits proliferation and invasion of nasopharyngeal carcinoma cells through repressing ROCK1”。經調查,該論文系王琳采用第三方機構提供的數據,未對實驗數據進行審核而據此發表論文,并擅自標注姜彥的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號。單位區分作者責任,對姜彥作出如下處理:通報批評,責令改正,取消當年各級科研項目申報和獎勵申報資格;對王琳作出如下處理:通報批評,責令改正,給予科研誠信誡勉談話,取消申請或申報科技計劃項目(專項、基金等)、科技獎勵、科技人才稱號資格5年,取消作為提名或推薦人、被提名或推薦人、評審專家等資格5年,作出處理決定當年的年度考核不能確定為優秀檔次,記入科研誠信失信檔案。
(通報鏈接:https://kjc.qdu.edu.cn/info/1023/3436.htm)
六、大連醫科大學附屬第二醫院王慧卿為通訊作者、吳善斌為第.一作者的論文“Upregulation of long noncoding RNA DLX6-AS1 promotes cell growth and metastasis in esophageal squamous cell carcinoma via targeting miR-577”。經調查,該論文實驗由第三方完成,作者未對實驗數據進行審核而據此發表論文,且存在一圖多用、有選擇性使用圖片、偽造圖片、代投問題。單位對王慧卿、吳善斌作出如下處理:通報批評,取消申報各級各類課題資格3年,延緩職稱晉升資格1年。
(通報鏈接:https://www.shdmu.com/web/details/index?coid=13&ctId=18&cnId=12978)
七、南昌大學第.一附屬醫院李媛媛為通訊作者、張成為第.一作者的論文“LncRNA CASC15 promotes migration and invasion inprostate cancer via targetingmiR-200a-3p”。經調查,該論文部分實驗由第三方機構代為完成,作者未對實驗數據進行審核而據此發表論文,且存在不當署名問題。單位對李媛媛、張成作出如下處理:科研誠信誡勉談話,暫停其科技計劃項目(專項、基金等)申報資格1年。
(通報鏈接:http://kjc.ncu.edu.cn/tzgg/a9ece794cb3c4cc7984d147a019e1af3.htm)
八、桂林醫學院附屬醫院劉漫君為通訊作者、林靜為第.一作者的論文“LINC00052 Inhibits Tumor Growth,Invasion and Metastasis by Repressing STAT3 in Cervical Carcinoma”。經調查,該論文存在篡改數據和剽竊的學術不端行為。單位對劉漫君、林靜作出如下處理:取消申報各級各類科技計劃(專項、資金等)項目資格5年,公開通報批評,科研誠信誡勉談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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