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數字經濟促進條例》25日經北京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45次會議表決通過,為北京市數字經濟發展提供法治保障。
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副局長王磊介紹,條例明確了數字基礎設施的規劃布局、建設內容和保障措施,提出加快建設信息網絡基礎設施、算力基礎設施和新技術基礎設施,同時也要求推進傳統基礎設施的數字化改造,促進數字技術與傳統基礎設施的深度融合,設立統一的城市碼體系和時空基準底座,統籌建設數字公共服務基礎設施,推進智能設施建設。
數字產業化方面,條例明確支持數字產業基礎研究和關鍵核心技術攻關,提升基礎軟硬件、核心元器件、關鍵基礎材料和生產裝備的供給水平,強化關鍵產品自給保障能力;重點培育高端芯片、新型顯示、基礎軟件、工業軟件、人工智能、區塊鏈、大數據、云計算等數字經濟核心產業。產業數字化方面,條例明確支持金融、醫療、教育等領域互聯網發展,推進產業數字化轉型升級,支持產業互聯網平臺整合產業資源;推動數字金融體系建設,促進數字技術在支付清算、登記托管、征信評級、跨境結算等環節的深度應用,豐富數字人民幣的應用試點場景和產業生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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