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約束病人要非常謹慎,符合約束病人的適應征。使用時必須得到主管醫生、護士長或主班護士的同意方可執行。
2.正確使用約束帶是防止病人發生意外,確保病人生命安全而采取的必要手段,不論病人是否接受約束,使用前都應該耐心向病人解釋清楚。并且在護理記錄中如實記錄。
3.保護性約束屬于制動措施,故使用時間不宜太長,病情穩定后應及時解除約束,需較長時間約束者應每隔15~30分鐘觀察約束部位的末梢循環情況以及約束帶的松緊程度,約束帶下應墊襯墊,固定須松緊適宜,其松緊度以能伸入1~2手指為宜。定時更換約束肢體或每2小時活動肢體或放松一次,發現異常及時處理,必要時進行局部按摩,促進血液循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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