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3月13日,十四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表決通過了關于政府工作報告的決議。
《政府工作報告》全文,面向醫療領域,主要有兩塊重點:
醫療領域重點部分
一、當前我國新冠疫情防控已進入“乙類乙管”常態化防控階段,要在對疫情防控工作進行全面科學總結的基礎上,更加科學、精準、高效做好防控工作,圍繞保健康、防重癥,重點做好老年人、兒童、患基礎性疾病群體的疫情防控和醫療救治,提升疫情監測水平,推進疫苗迭代升級和新藥研制,切實保障群眾就醫用藥需求,守護好人民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二、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促進醫保、醫療、醫藥協同發展和治理。推動優質醫療資源擴容下沉和區域均衡布局。實施中醫藥振興發展重大工程。重視心理健康和精神衛生。
注:以上紅色加粗文字為對比3月5日后新增的內容。
附:近五年《政府工作報告》醫療健康領域核心內容盤點。
■居民醫保及基本公共衛生服務
2023年: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人均財政補助標準提高5元,達到每人每年89元。(《關于2022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與2023年中央和地方預算草案的報告》)
2022年:提高醫療衛生服務能力。居民醫保和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人均財政補助標準分別再提高30元和5元,推動基本醫保省級統籌。
2021年:居民醫保和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人均財政補助標準分別再增加30元和5元。
2020年:提高基本醫療服務水平。居民醫保人均財政補助標準增加30元。
2019年:保障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繼續提高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和大病保險保障水平,居民醫保人均財政補助標準增加30元,一半用于大病保險。降低并統一大病保險起付線,報銷比例由50%提高到60%,進一步減輕大病患者、困難群眾醫療負擔。堅持預防為主,將新增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財政補助經費全部用于村和社區,務必讓基層群眾受益。
■醫藥衛生體制改革
2023年: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促進醫保、醫療、醫藥協同發展和治理。
2022年:深化公立醫院改革。規范醫療機構收費和服務,繼續幫扶因疫情遇困的醫療機構,補齊婦幼兒科、精神衛生、老年醫學等服務短板。
2021年:深化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擴大國家醫學中心和區域醫療中心建設試點。支持社會辦醫,促進“互聯網+醫療健康”規范發展。
2020年:深化公立醫院綜合改革。發展“互聯網+醫療健康”。建設區域醫療中心。
2019年:深化公立醫院綜合改革。促進社會辦醫。發展“互聯網+醫療健康”,加快建立遠程醫療服務體系。抓好傳染病、地方病、青少年近視防治。
■分級診療
2023年:推動優質醫療資源擴容下沉和區域均衡布局。
2022年:著眼推動分級診療和優化就醫秩序,加快建設國家、省級區域醫療中心,推動優質醫療資源向市縣延伸,提升基層防病治病能力,使群眾就近得到更好醫療服務。
2021年:加強全科醫生和鄉村醫生隊伍建設,提升縣級醫療服務能力,加快建設分級診療體系。
2020年:提高城鄉社區醫療服務能力。推進分級診療。
2019年: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能力建設和醫護人員培養,提升分級診療和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質量。
■健全疾病預防控制網絡
2023年:當前我國新冠疫情防控已進入“乙類乙管”常態化防控階段,要在對疫情防控工作進行全面科學總結的基礎上,更加科學、精準、高效做好防控工作,提升疫情監測水平。
2022年:健全疾病預防控制網絡,促進醫防協同,加強公共衛生隊伍建設,提高重大疫情監測預警、流調溯源和應急處置能力。推動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和高質量發展。
2021年:深化疾病預防控制體系改革,創新醫防協同機制,健全公共衛生應急處置和物資保障體系,建立穩定的公共衛生事業投入機制。
2020年:加強公共衛生體系建設。堅持生命至上,改革疾病預防控制體制,加強傳染病防治能力建設,完善傳染病直報和預警系統,堅持及時公開透明發布疫情信息。加快公共衛生人才隊伍建設。
■中醫藥振興
2023年:實施中醫藥振興發展重大工程。
2022年:堅持中西醫并重,加大中醫藥振興發展支持力度,推進中醫藥綜合改革。
2021年:堅持中西醫并重,實施中醫藥振興發展重大工程。
2020年:促進中醫藥振興發展,加強中西醫結合。構建和諧醫患關系。
2019年:支持中醫藥事業傳承創新發展。加強健康教育和健康管理。
■確保生產供應
2023年:推進疫苗迭代升級和新藥研制,切實保障群眾就醫用藥需求,守護好人民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2022年:推進藥品和高值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確保生產供應。
2021年:建立健全門診共濟保障機制,逐步將門診費用納入統籌基金報銷,完善短缺藥品保供穩價機制,采取把更多慢性病、常見病藥品和高值醫用耗材納入集中帶量采購等辦法,進一步明顯降低患者醫藥負擔。
2020年:用好抗疫特別國債,加大疫苗、藥物和快速檢測技術研發投入,增加防疫救治醫療設施,增加移動實驗室,強化應急物資保障,強化基層衛生防疫。
■強化質量安全監督
2022年:強化藥品疫苗質量安全監管。
2021年:強化食品藥品疫苗監管。
2020年:嚴格食品藥品監管,確保安全。
2019年:藥品疫苗攸關生命安全,必須強化全程監管,對違法者要嚴懲不貸,對失職瀆職者要嚴肅查辦,堅決守住人民群眾生命健康的防線。
■深化醫保支付方式改革
2023年:穩妥有序深化醫保支付方式改革,推動基本醫療保險省級統籌。
2022年:深化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加強醫保基金監管。完善跨省異地就醫直接結算辦法,實現全國醫保用藥范圍基本統一。
2021年:推動基本醫保省級統籌、門診費用跨省直接結算。
2020年:開展門診費用跨省直接結算試點。對受疫情影響的醫療機構給予扶持。
2019年:深化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優化醫保支出結構。抓緊落實和完善跨省異地就醫直接結算政策,盡快使異地就醫患者在所有定點醫院能持卡看病、即時結算,切實便利流動人口和隨遷老人。完善藥品集中采購和使用機制。
■推進健康中國,防治重大疾病
2023年:圍繞保健康、防重癥,重點做好老年人、兒童、患基礎性疾病群體的疫情防控和醫療救治。重視心理健康和精神衛生。
2022年:堅持預防為主,加強健康教育和健康管理,深入推進健康中國行動。逐步提高心腦血管病、癌癥等慢性病和肺結核、肝炎等傳染病防治服務保障水平,加強罕見病研究和用藥保障。
2021年:推進衛生健康體系建設。持續推進健康中國行動,深入開展愛國衛生運動。加強精神衛生和心理健康服務。
2020年:深入開展愛國衛生運動。普及衛生健康知識,倡導健康文明生活方式。要大幅提升防控能力,堅決防止疫情反彈,堅決守護人民健康。
2019年:加強重大疾病防治。我國受癌癥困擾的家庭以千萬計,要實施癌癥防治行動,推進預防篩查、早診早治和科研攻關,著力緩解民生的痛點。做好常見慢性病防治,把高血壓、糖尿病等門診用藥納入醫保報銷。加快兒童藥物研發。加強罕見病用藥保障。完善生育配套政策,加強婦幼保健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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