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起
我市調整基本醫療保險醫用耗材政策
讓耗材少“耗財”
進一步提高廣大參保人員
醫療保障水平
減輕參保人員費用負擔
一起來看看吧~
根據《關于調整蘇州市基本醫療保險
醫用耗材政策的通知》 調整后的醫用耗材政策 主要有兩點變化 納入我市明細管理目錄的耗材 醫保支付標準上限 從原來的50000元調整為掛網價格 ▼▼▼ 按照6月更新的材料目錄進行統計 共有158個產品價格超過5萬元 以除顫器、心臟血管支架、起搏器 心臟瓣膜、顱面骨修復系統 神經刺激器等材料為主 大部分為高精尖手術必需耗材 涉及產品最高價格29.75萬元 對于醫療前沿技術具備較好的支持作用 政策調整后 提高了該類產品醫保支付標準上限 有效降低使用此類價格極高產品 參保人員的經濟負擔 新政策下調部分耗材個人先行自付比例 進一步降低群眾負擔 根據耗材產品價格以及產地的不同 對應的個人先行自付比例 單價30000-50000元之間的 醫保可支付的醫用耗材 國產產品先行自付比例由30%下調至10% 單價50000元以上 醫保可支付的醫用耗材 先行自付比例為20% 以蘇州某公司介入人工生物心臟瓣膜為例 政策調整后 價值21萬的介入人工生物心臟瓣膜 可報金額從原來的3.5萬元 提高到了16.8萬元 大幅度減輕了患者的經濟負擔 這次政策調整 簡而言之,可以總結為兩個利好 一是部分高值醫用耗材醫保支付標準上限提高了 二是個人先行自付比例下降了 讓百姓在“一升一降”中 感受醫保溫度
(文章來源于互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