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肺復蘇是呼吸、心跳驟停時采取的急救措施。由于復蘇對象發生危險時多半不在醫院,因而現場復蘇成為挽救生命的唯一方式和希望所在。一般而言,在心跳停止4分鐘內能實施心肺復蘇并在8分鐘內獲得進一步醫治者,救愈率可達45%或更高;超過6分鐘者,大腦多已發生不可逆轉的損害,復蘇存活的可能性微小。國外將心肺復蘇時限定為4~5分鐘,在某些情況下(如凍僵、溺水)復蘇時限可延長。
心跳停止是臨床上最緊急的情況,主要征象是脈搏和神志消失。一經發現,應立刻施以心肺復蘇。
1.判斷意識
雙手拍打患者雙肩并呼叫病人,觀察有無反應。
2.呼救幫助
立即呼叫120,請求醫務人員幫助搶救,并攜帶除顫儀。
3.判斷心跳、呼吸
掀開棉被,解開外衣,觸摸頸動脈,同時觀察胸廓起伏,判斷心跳、呼吸情況。如心跳、呼吸停止,立即進行心肺復蘇。
4. 胸外按壓
迅速使病人去枕平臥,胸部下墊按壓板,墊腳凳,開始胸外按壓。
手法:采用雙手疊扣法,腕肘關節伸直,利用身體重力,垂直向下用力按壓 。
5. 開放氣道
清理呼吸道:將病人頭側向一方,用右手食指清理口腔內異物
必要時需進行人工呼吸,每6-8秒行人工呼吸1次,,每次呼吸約1秒,通氣約0.5升,可見胸部起伏。
6. 持續心肺復蘇
持續心肺復蘇,胸外按壓與人工呼吸比為30:2,以此法周而復始進行,直至復蘇。
當心肺復蘇初見成效后(心跳呼吸暫時恢復),應迅即將病人送往醫院作進一步救治(輸血、輸液、維持呼吸、抗心律失常、糾正酸中毒、防治腦水腫等),切勿掉以輕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