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則股票價格操縱案詳情曝光。
證監(jiān)會網站日前更新披露的涉及宜華企業(yè)(集團)有限公司(簡稱“宜華集團”)和宜華健康醫(yī)療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宜華健康”)等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證監(jiān)會對宜華集團(宜華健康控股股東)董事長劉紹喜(宜華健康實際控制人)等操縱宜華健康股票價格的行為進行了立案調查、審理,責令宜華集團、深圳市前海安天誠投資咨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安天誠”)依法處理非法持有的證券,對宜華集團處以225萬元罰款,對安天誠處以75萬元罰款;并對其他當事人處以不同程度罰款。
根據(jù)行政處罰決定書,宜華集團、安天誠實施操縱行為虧損8.17億元,涉案賬戶共計132個。當事人利用資金優(yōu)勢、持股優(yōu)勢,采用盤中連續(xù)交易,在自己實際控制的賬戶之間進行證券交易等方式交易“宜華健康”。
01
動用132個賬戶操縱“宜華健康”
經證監(jiān)會調查,涉案賬戶共計132個(以下稱“余某越”賬戶組或賬戶組)。賬戶組由以下三部分組成。
**部分14個,為宜華集團通過與浙商產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浙商產融控股”)、上海云旋企業(yè)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云旋”)等機構簽署合作協(xié)議的方式,控制華信信托·工信28號集合資金信托計劃等13個賬戶和1個法人賬戶;
第二部分14個,通過李某、何某鑫、劉某等宜華公司員工或者相關人員的銀行賬戶傳遞資金,控制使用李某等14個賬戶;
第三部分104個,為宜華集團與安天誠、史利興合謀共同控制楊某彬等104個證券賬戶。
調查發(fā)現(xiàn),宜華集團、安天誠等使用其控制的“余某越”賬戶組在2017年7月20日至2019年3月15日期間,利用資金優(yōu)勢、持股優(yōu)勢,采用盤中連續(xù)交易,在自己實際控制的賬戶之間進行證券交易等方式交易“宜華健康”,影響該股票交易價格及成交量,主觀操縱市場的意圖明顯。
具體實施的操縱行為主要分為三個階段。
**階段,建倉。2017年7月20日至2018年10月15日,宜華集團與浙商產融等投資機構,簽署《合作協(xié)議》,利用投資機構開立信托和法人賬戶,持續(xù)買入“宜華健康”股票,吸籌建倉。
第二階段,護盤。2018年10月16日至2019年2月11日,賬戶組連續(xù)交易、大量對倒,試圖維持股價。
第三階段,賣出。2019年2月12日至2019年3月15日,賬戶組買入“宜華健康”189.93萬股,買入成交金額2241.39萬元,賣出7726.44萬股,賣出成交金額84365.80萬元。
02
三大操縱手法曝光行政處罰決定書曝光了該案的三大操縱手法。
一是連續(xù)交易。
2017年6月30日至2019年3月31日,宜華集團持有“宜華健康”股票占公司流通股的比例處于40.38%至46.91%的區(qū)間。操縱期間,賬戶組持股數(shù)量占總股本比例超過10%的有241天,占流通股比例超過10%的有252天,賬戶組與宜華集團合計持股占“宜華健康”流通股的比例持續(xù)高于40%。其中,2018年12月21日,賬戶組持有“宜華健康”達到**高持倉103831855股,持股占流通股的比例為18.04%,與宜華集團合計持股占流通股的比例達58.42%。賬戶組連續(xù)20個交易日累計買賣“宜華健康”達到同期市場總成交量30%以上的區(qū)間共151個,連續(xù)20個交易日成交占比**高達到94.55%。
2017年7月20日至2019年3月15日期間共有403個交易日,“余某越”賬戶組參與交易“宜華健康”共314天,占交易日的77.92%,申買量排名**的有187個交易日,申賣量排名**的有119個交易日。賬戶組買入“宜華健康”數(shù)量占市場買成交量超過10%的有202個交易日,超過20%的有126個交易日,超過30%的有90個交易日,超過40%的有51個交易日,超過50%的有32個交易日,超過60%的有8個交易日,超過70%的有4個交易日。2018年1月31日,賬戶組買成交量占當日市場成交量的比例達到**高值,為74.51%。賣出“宜華健康”數(shù)量占市場賣成交量超過10%的有113個交易日,超過20%的有67個交易日,超過30%的有30個交易日,超過40%的有15個交易日,超過50%的有5個交易日,超過60%的有2個交易日,超過70%的有1個交易日。
二是對倒交易。
賬戶組對倒交易“宜華健康”的情形在操縱各階段均有出現(xiàn),在403個交易日中有115個交易日存在對倒行為,對倒量占市場總成交量超過10%的有38個交易日,超過20%的有15個交易日,超過30%的有8個交易日,超過40%的有1個交易日。2018年1月30日,賬戶組對倒量占比市場總成交量達到**高值41%。
三是拉抬行為。
賬戶組在2017年12月26日(13:23:58至13:56:16),2018年1月12日(14:40:22至14:53:06)等多個時間段內大量、連續(xù)申買“宜華健康”,上述時段內該股股價漲幅達3%至10%不等。如2017年12月26日(13:23:58至13:56:16),賬戶組委托買入885200股,買入成交859600股,買入成交金額2551364.11元,買入成交數(shù)量占該期間市場買入成交量的82.57%,賬戶組在短時間內大量、連續(xù)申買“宜華健康”,時段內該股股價漲幅達3.62%。2018年11月2日(10:14:37至10:59:54),賬戶組委托買入9889800股,買入成交6766985股,買入成交金額99911734.97元,買入成交數(shù)量占該期間市場買入成交量的78.21%,賬戶組在短時間內大量、連續(xù)申買“宜華健康”,時段內該股股價漲幅達9.98%。
03
操縱行為虧損8.17億元
宜華集團、安天誠實施操縱行為共虧損8.17億元。
證監(jiān)會認為,宜華集團、安天誠共同操縱“宜華健康”的行為違反了證券法關于禁止操縱市場的規(guī)定,構成操縱證券市場的行為。宜華集團董事長劉紹喜、安天誠總經理史利興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宜華集團總裁劉紹香、宜華生活董秘劉偉宏為其他直接責任人員。
證監(jiān)會決定,責令宜華集團、安天誠依法處理非法持有的證券,對宜華集團處以225萬元罰款,對安天誠處以75萬元罰款;劉紹喜、史利興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60萬元罰款;劉紹香、劉偉宏為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30萬元罰款。
(文章來源于互聯(lián)網)